2019年3月5日的西班牙国家公报 BOE 上公布了皇家法令Real Decreto-Ley 7/2019, de 1 de marzo关于住家的租赁合同的一些更改,这些更改条款从2019年3月6日开始生效。
主要内容有: 1. 合同期。 合同期限是租赁双方自由商定的。 如果商定的合同期少于5年,或者,房东是公司(PERSONA JURIDICA)的情况下, 少于7年, 在合同到期后,将自动一年一年地延期, 直到满到5年,或者, 如果房东是公司的情况,延到7年,除非房客在合同结束之前,或随便那次延期到期之前,提前至少1个月的时间,书面通知房东, 他将不继续租下去了。 在5年或公司情况下7年结束后,如果双方都不提出解除合同的话, 将自动一年一年地延期,直到再满3年。如果房东不想延期,要提前4个月时间通知房客;如果房客不想延续合同,要提前至少2个月的时间通知房东。 在这延期的三年之内,房东没有权利提前通知房客搬走,但是,房客可以在每一年到期前,提前1个月的时间书面通知房东,就可以解除合同。 2. 押金。 押金 FIANZA 是一个月的租金。 在5年合同内,或者房东是公司(PERSONA JURIDICA)的情况,房租可以根据生活指数涨,但是押金的金额,不可以追收差额。但是在合同延期的情况下, 房东可以要求房客补付差额。 3. 保证金。(GARANTIA, DEPOSITO, O AVAL) 除了法定押金以外,房东可以向房客收取一定的保证金,到目前为止,没有限制,双方自由协商。但从现在开始,住家租赁合同的保证金不能超过两个月的租金金额。 诚信法税顾问公司 91 309 0653 / [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