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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5月4日之后必须填写的自我声明表格中,出于隐私原因,声明您必须离开家的理由,没有必要指明您打算拜访的“亲戚”的姓名。《今日邮报》写道,“政府将决定不印制新的“自我声明”表格”。原因如下:在当前使用的模版中,在证明这一举动合理的原因中,有“向亲属提供紧急帮助”的理由。当然,随着新法令的生效,您将可以在没有“紧急性质”的情况下与您的亲戚见面,但是旧的形式仍然可以用,只不过这一栏可以不用填而已。 当然,这只是轻描淡写:可以这么说,没有什么官方的解释。有几个问题仍然悬而未决,比如:“亲戚”是什么意思?正如Chigi宫的消息来源所预期的那样,该类别不仅包含直系亲属,还应包括“订婚”和“稳定的感情”的未婚夫妻。 还有第二个疑问:5月4日之后,您可以(独自)离开家吗?在这方面,即使今天生效的规则也不是很清楚,行政常见问题解答也无助于消除疑虑。比如仅允许步行作为“运动活动”,并且“仅当其单独进行并在自己家附近时才允许”。然而,“运动活动”的含义没有详尽地说明。例如,出于必要原因,有理由去商店购物,买报纸,去药房,或者在任何情况下购买日常生活必需的商品都是有道理的。所以,每次出门进行步行活动或汽车活动都是合理的。 转自: 欧洲华人资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