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国民议会参议会已正式通过“中法驾照互认法律“,并经马克龙总统确认颁布。
签署法律的第二条款中明确表示:“授权批准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2018年11月23日在巴黎签署的《驾驶执照互认和交换协议》,该协议的案文附于本法。本法应作为国家法律执行。“ 此项法律条款意味着此前中法两国签署的《中法驾照互认协议》已正式列入法国法律。 该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法兰西共和国双方承认对方核发驾驶证的有效性,一方准许持有对方国家驾驶证的人员在其境内直接驾车或者免试换领驾驶证。 对于临时进入对方境内不超过一年的,双方实现驾驶证互认。临时进入法国的,可以凭中国驾驶证和翻译件直接驾车,无需换证;临时进入中国的,无需考试和体检,就可以凭法国驾驶证和翻译件直接换领临时驾驶许可证。 但目前驾照如何互认,何种条件可以互认仍未明确,需等待具体规定出台后才能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