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第17区,有一条街以19世纪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命名。1877年11月10日,法国政府的政令将原来的阿涅尔路改名为托克维尔路。
那托克维尔是谁呢? 他是研究法国大革命的经典著作《旧制度与大革命》的作者。在这部著作中,托克维尔对法国大革命的起因与后果提出了一种开创性的解释, 引发后来者思考与探索的问题。 托克维尔的观点是:大革命决不是一次偶然事件。 大革命通过一番痉挛式的痛苦努力,直截了当、大刀阔斧、毫无顾忌地突然间便完成了需要自身一点一滴地、长时间才能成就的事业。这表达了托克维尔解释的核心思想:大革命乃是旧制度下社会演进的结果。 在深入研究旧制度的权力结构之后,托克维尔指出:如果认为旧制度是个奴役与依附的时代,这是十分错误的。他发现,旧制度乃是向今天人们所说的“现代性”过渡的转型阶段,是两种体制的复合体,一方面是日益衰落的中世纪封建制度的残余,另一方面是不断强化的中央集权制。正是这种社会转型不仅没有缓解反而加剧了法国社会的基本矛盾,促成了大革命的爆发。这种因果联系恰恰与人们想象的那种“压迫愈重、反抗愈烈”的方式相反,而是以一种悖论的方式发生的。 托克维尔通过比较研究,发现了一个现象:大革命的特殊目的是要到处消灭中世纪残余的制度,但是革命并不是在那些中世纪制度保留得最多、人民受其苛政折磨最深的地方爆发,恰恰相反,革命是在那些人民对此感受最轻的地方爆发的。 就欧洲而言,法国当时并不是封建权利最深重的地区,相反,它却是封建权利压迫最轻的地方。这是因为法国早已发生了一场静悄悄的革命:农民完全摆脱了领主的统治,而且已变为土地所有者。但是,正因为如此,农民对残存的封建权利就更难忍受。作为土地所有者,农民才会对封建制度强加在地产上的多种负担感到痛苦和愤慨;贵族不再拥有统治领地的权力,贵族的特权乃至他们本身的存在也就愈加可疑。也就是说,不是贵族个人变得穷凶极恶,而是封建制度的瓦解引起社会心理的变化:“封建制度已不再是一种政治制度,但它仍旧是所有民事制度中最庞大的一种。范围缩小了,它激起的仇恨反倒更大;人们说得有道理:摧毁一部分中世纪制度,就使剩下的那些令人厌恶百倍。” 不过,相比之下,托克维尔认为,各阶级之间的紧张关系之所以加剧,主要是中央集权制的作用。与许多人的看法相反,托克维尔认为,中央集权制不是大革命的产物,而是旧制度的产物。法国在大革命前已形成欧洲其他国家无法比拟的中央集权政治体制:在王权中央形成了一个集行政、立法和司法权于一身的统一权力机构,有中央政府派出的各省总督总揽了地方政府的全部权力,中央集权制的政府几乎达到了对全国的全面绝对控制;更有甚者,旧制度实行官员保护制,专横地庇护大小官员。这样,中世纪各地区、各人民团体和个人的政治自由权利也统统丧失了。这里应该指出的是,托克维尔显然是把政治**与行政集权混为一谈了。 托克维尔承认,这种中央集权政府是旧制度的一项成就,是旧制度下“所有活着、动着、生产着的东西”的“新的根源”,也是旧制度中唯一在大革命后保存下来并且能够适应新社会的政治体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