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华人街》消息:在2021年7月23日接种疫苗法令通过后,员工是否需要强制接种疫苗获得了广泛的讨论,法令规定了一些列服务业和商业服务的“绿色通行证义务”。对于想要解雇拒绝接种疫苗的员工,尤其是没有强制要求接种疫苗的岗位,这件事情并不容易解决,雇主并没有资格来强制解雇,但是,医护人员除外。对于这个法律的真空地带,很多法律人士通过对《民典法》、《综合法》中关于保护工作场所的健康和安全的规定及解释来提供答案。这无论对与雇主、还是员工,都是一个双向的重要信息。 比如:《民法》中的第2087条,关于雇主有义务保护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有义务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根据工作、经验、技术的特殊性质,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障企业工人的健康和完整的道德人格。 另一项参考的是关于工作场所健康和安全的综合法第279条:文中规定,公司在征得主管医生意见的情况下,可以对那些需要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的工人,采取“特殊保护”,包括一些未接种工作活动过程中需要的疫苗的员工,这些需要由合格的主管医生进行配合管理。 但是接种疫苗的这个数据雇主是无权知道公司内部员工接种疫苗的人数、姓名、或者是否持有绿色证书的。这一切只有主管医生有这个特权,只有主管医生才有权利来处理有关疫苗的个人数据,并且评估他们工作中是否适用。雇主只能执行主管医生的指示措施。 在医生做出评估后,会以书面形式表达对与该岗位是否需要接种疫苗的意见,这将可能是:1、员工能够接种疫苗、需要接种疫苗。2、员工暂时或永久不合适接种疫苗。 在第二种情况下,等于说是员工本身身体的缘故无法接种疫苗的,公司被允许采取两种措施:1:让该员工使用智能线上办公,2、调换该员工岗位,或者分配一个较低的任务量,同时仍然需要执行符合经济监管的薪资待遇和权利。 对于无法调和的、无法调配工作的情况下,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停工停薪。 但是目前没有任何法律是允许将未接种疫苗的员工解雇,除非有两种法律假设:1、因合理的客观原因,与阻止员工提供不安全的服务因素有关。2、由于员工的行为严重损害公司的信誉、信托关系。 有一点雇主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如何,需要尊重解雇通知日期。 接种疫苗实则一个利人利己的行为,有个人特殊身体缘故的,或者工作类型并不是接触他人的,法律可以提供理解,而接触公众的,接种疫苗实则就是一个强制的规定。只不过法律尊重个人隐私和权利,绕弯子执行而已。 [attach]4955151[/attac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