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华人街》消息:在欧洲,小费是自愿给予的,作为一个对服务员服务态度的肯定,以及一个好的消费体验的感谢,大多数人都将它当作是一种馈赠,然而让人惊讶的是,意大利的最高法院对一桩“小费纳税”的案件中,判定了小费,是作为一项工作收入,理应上税。 在2004年《合并所得税法》中,第51条,“支付小费税是必须的,因为小费也属于工作收入,即使它来自于雇主以外的第三方—客户。”,“由在纳税期间任何原因收到的有金额价值的东西,包括了捐赠形式的,都需要纳税”。 引发这场官司的主角,是税务局与一名豪华五星级酒店的酒店接待经理,根据税务机关的说法,有客户举报,这位酒店经理在短短一年内收到了高达8万四千欧元的小费,因为金额巨大,所以这名经理被指控逃税。 [attach]4976005[/attach] 但是在最初,撒丁岛地区税务委员会拒绝了税收索赔,其动机是小费的不确定性以及他们与雇主缺乏联系。但是到了最高法院推翻了这种说法,它将小费定义为一种靠捐赠的就业收入,雇员收入的概念不仅限于雇主支付的工资,还包括了工作中所有范围收到的款项。 [attach]4976003[/attach] 但是一般而言,小费就算需要纳税也应该有一个限额,不该一棍子打死。 小费在美国是强制的,它确实是作为服务员收入的一个部分,一般来说小费的金额在一顿饭的13%~18%左右。但是在欧洲仅仅是自愿的,小费往往是不用找零,假设,一顿饭58欧元,那您留60欧元整,剩余的2个欧元就作为小费了。 [attach]4976007[/attach] 一般来说,服务行业,酒吧、餐厅、酒店,收到小费几率会很大,但是如同这位酒店经理的小费金额的人应该不多,根据他一年84000欧元的金额计算,他每天的小费有233欧元之高!街友们有兴趣可以说说,你收到过小费吗,最高的小费是多少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