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部门修改了病假的期限制度,将允许医生提前结束病假 政府上周二在部长会议上批准了一项皇家法令,其中对临时请假程序的规定做了一些修改。行政部门打算通过这一修改,“消除不必要地延长流程的官僚义务”。具体而言,该文件将在国家官方公报 (BOE) 上发布后生效,该文件对医生必须审查病假的最长期限进行了修改。 以前的法规规定了四种病假时间:第一种,少于五个日历日; 第二种,5至30个日历日;第三种,31至60天; 第四种也是最后一种,超过61天。这四个大组中的每一种都有自己的最长审查期。 现在,行政部门的新法令明确规定,医生(无论公司的、互助的还是公共卫生部门的医生)可以确定比之前规定的最长病假更短的审查期。社保部门表示,这一变化的目的是“避免由法规的当前措辞引起的解释疑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