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9 年 12 月 1 日起,中国将有 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3 个城市 30 个口岸对包括法国在内的 53 个国家(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摩纳哥、俄罗斯、英国、爱尔兰、塞浦路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乌克兰、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波黑、黑山、马其顿、阿尔巴尼亚、白俄罗斯、美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阿根廷、智利、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日本、新加坡、文莱、阿联酋、卡塔尔)人员实施过境 144 小时、72 小时免办签证政策。
其中,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上海、杭州、南京、沈阳、大连、青岛、成都、厦门、昆明、武汉、广州、深圳、揭阳、重庆、西安、宁波 20 个城市 27 个口岸实施外国人过境 144 小时免办签证政策,并在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实现区域、口岸联动;长沙、桂林、哈尔滨 3 个城市 3 个口岸实施外国人过境 72 小时免办签证政策。 问:申请过境免签需要哪些条件? 答:申请人要属于过境免签范围的 53 个国家公民;申请人需持有能证明本人国籍身份的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申请人需持有 144 小时内已确定日期及座位的前往第三国(地区)的联程客票或者相关证明。 问:符合 144 小时过境免签条件的外国人,如何申请过境? 答:符合条件的旅客向值机的交通运输工具工作人员出示有效出入境证件和 144 小时内已确定日期及座位前往第三国(地区)的联程客票即可,承运的交通运输工具负责人将按规定在抵达上述口岸前向边检站申报。边检站经核查准许后,将为其办理 144 小时过境免签相关手续。 问:144 小时过境免签时间怎么计算? 答:边检机关为旅客签发临时入境许可后,自入境次日零时起,旅客可在规定行政区域内免签停留 144 小时。 问:如果入境时没有买好出境的机票,计划入境后再买 144 小时内离境前往第三国的机票,是否可申请 144 小时过境免签? 答:不可以。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外国人申请 144 小时过境免签时,必须持有已确定日期及座位的联程机票,即在其入境前必须已买好出境时的机票。 问:从某一国家(地区)来中国实行 144 小时过境免签的城市,已订妥确定日期和座位的 144 小时内返回其来自国(地区)的机票,是否可以适用此政策? 答:不可以。根据规定,144 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是针对过境前往第三国或地区的外国人,所以出发地和目的地所属国必须不同。 问:申请 144 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的外国人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对具有所持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有效期不足 3 个月的,或有我国签证机关拒签章戳记的,或 5 年内有非法出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记录等情形的人员,边检机关将不予签发临时入境许可。外国人免签过境停留期间,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规定,不得超出准许停留区域范围或者停留时限。在旅馆住宿的由旅馆为其办理住宿登记,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 24 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或者外国人服务站等办理登记。对超出停留区域范围或时限,从非指定过境口岸出境的,以及未依法办理住宿登记的免签过境外国人,出入境边检机关或者地方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 问:外国人办理 144 小时过境免签手续入境后,因特殊原因无法在 144 小时内及时离境,该怎么办? 答:如遇不可抗力等原因需在免签停留区域停留超过 144 小时的,应当按规定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应的停留证件。 (一)持有效 APEC 商务旅行卡者。APEC 商务旅行卡相当于 5 年多次签证,持卡人可凭旅行卡及与该卡相一致的有效护照,在旅行卡有效期内多次进入中国境内,每次停留时间为 60 天至 90 天不等。 (二)持与中国建交国家的普通护照已在香港、澳门的外国人,经在香港、澳门合法注册的旅行社组团进入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指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惠州市所辖行政区)旅游,且停留不超过 6 天,可免办签证。上述团组赴汕头旅游,如直接从汕头出境,活动范围不超出汕头行政区域的,亦适用上述政策。 (三)下列国家持普通护照的公民,经中国国家旅游局批准在海南注册的国际旅行社组团(5 人以上含 5 人)到海南省旅行,且停留不超过 15 天,可免办签证:美国、马来西亚、泰国、韩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德国、英国、法国、奥地利、意大利、俄罗斯、瑞士、瑞典、西班牙、荷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芬兰、丹麦、挪威、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新加坡。其中,韩国、德国、俄罗斯三国团组人数为 2 人以上(含 2 人),可停留 21 天。 (四)新加坡、文莱、日本三国持普通护照的公民,前来中国大陆旅游、经商、探亲访友或过境不超过 15 天者,从中国对外国人开放口岸入境时,可免办签证。 (五)自 2015 年 5 月 28 日起,东盟 10 国(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越南、柬埔寨、老挝、缅甸、新加坡、文莱、菲律宾)旅游团(2 人及以上),由广西桂林市旅游主管部门资质审定的旅游社组织接待,从桂林机场口岸整团入出境,可免办签证在桂林市行政区停留不超过 6 日。 相关链接: 外国人申请口岸签证须知 https://www.huarenjie.com/thread-8481942-1-1.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https://www.huarenjie.com/thread-8481923-1-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