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实行的新法律规定售房者不仅要告诉买房者有关石棉、白蚁、铅等关于房子的信息,同时还要提供有关潜在的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科技灾害的信息,因为这些潜在危险将危及人的生命。房主的这一义务对出租房子的房主也同样有效,他们也要向房客提供这些信息。这一义务是2003年7月30日的巴什罗法(BACHELOT)规定的,在环境法L.125-5条款中也有规定,主要针对位于敏感地区的房产,这些地区属于自然灾害预防计划(PLAN DE PREVENTION DES RISQUES NATURELS,PPRN)或科技灾害预防计划(PLAN DE PREVENTION DES RISQUES TECHNOLOGIQUES,PPRT)内,或是已经遭遇过自然灾害得到过赔偿的房产。但是这项规定的实行还必须等待省级的具体实施细则的下达,否则各城镇还无法实行这一规定。
如果您想在这之前购房,就要特别小心,因为售房者尚无上述义务向您提供有关信息,而您购买后如果再要出租或出售,就有这个提供信息的义务了。各省的具体实施细则会在2006年6月前陆续出台,不过即使实施细则出台,也要提高警惕,因为灾害预防区的划定还没有完成,例如自然灾害预防区已经划定了5000个,还有5000个正在划定中。而科技灾害预防区还没有划定,涉及的市镇有500个。这些灾害预防计划必须写明可能发生的灾害对当地居民的潜在危害,应该采取什么措施预防以减少损失。要查自己购买的房子是否属于这些灾害预防区,最简便的办法就是上网,网站是www.prim.net,这一网站是环境部的,每年更新两次,主要提供人力不可抗的灾害信息。可以输入城市名,然后得到当地潜在的自然灾害危险,预防的措施。了解了这些危险后,还可以逐条查每种危险的具体信息。如果您没有电脑,不能上网,您可以去房子所在的市政府查询,即使在网上查询后最好成绩也去市政府查询一下,尤其要看市政府的城区规划图(PLAN LOCAL D’URBANISME)。另外也要去咨询房子周围的邻居,这一点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