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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共赏] 转。 子贡拒金与子路受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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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7 21:14:38 | 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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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贡拒金与子路受牛          吕氏春秋
览部 第十六卷 第六篇 察微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於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於府①。子贡②赎鲁人於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③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 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於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子路④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  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
【注释】①府:指国库。②子贡:孔子的学生。③赐:子贡的名。④子路:孔子的学生。

大意就是:(春秋时期,)鲁国法律规定:如果鲁国人在外国看见同胞被卖为奴婢,只要他们肯出钱把人赎回来,那么回到鲁国后,就可以从国库领取 报酬和奖金。这道法律执行了很多年,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此得救,得以重返故国。(此法律算是善法吧?)后来,孔子的一个学生,叫子贡,很有钱。他从国 外赎回来了鲁国人,但却拒绝了国家的报酬和奖金,因为他自认为不需要这笔钱,情愿为国分担赎人地负累。(子贡算不算是一个善人?)孔子却批评他,说:“子 贡做错了。从今以后,鲁国人将不会从别国赎回奴仆了。”

孔子的另一个学生,叫子路,救了一个落水者。(子路算不算做善事?)落水者送了一头牛给子路作为报答,子路接受了。(子路算不算贪财?)孔子却称赞说:“从此以后,鲁国人必定会去就落水者。”

评曰:孔子认为,世上万事,不过义、利二字而已。鲁国原先的法律,所求的不过是人们心中的一个‘义’字,只要大家看见落难的同胞时能生出恻隐 之心、只要他肯不怕麻烦去赎这个人、去把同胞带回国,那他就可以完成一件善举。事后国家会给他补偿,让这个行善举的人不会受到损失,而且能够因为他心中的  ‘义’  而得到大家的赞扬。长此以往,愿意做善事的人就会越来越多。所以这条法律是善法。而子贡的做法,固然为自己赢得了更高的赞扬,但是同时也拔高了大家对‘义   ’的要求。往后那些赎了人之后去向国家要钱的人,不但可能再也得不到大家的称赞,甚至可能会被国人嘲笑,责问他们为什么不能像子贡一样为国分忧。子贡此举 把‘义’和‘利’对立起来了,所以不但不是善事,反倒是恶行。因为这样,自子贡之后,很多人就会对落难的同胞装做看不见了,因为他们不像子贡那么有钱,或 者他们不像子贡那么喜欢出风头。于是,很多鲁国人会因此而不能返回故土。所以孔子才批评子贡。
子路救了落水者,会因为这一善举获得大家的称赞。而之后接收了落水者送的牛,这让冒风险做善事的人获得了‘利’的补偿。子路因为救落水者而名利双收,这样自子路以后,大家遇到落水者,就会去救了。这个影响是多么好啊。所以说孔子看事情看得深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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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7 21:16:15 | 看全部
21世纪的鲁国政府,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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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了 + 3 在与不在,一切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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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7 23:20:02 | 看全部
张国华 发表于 2011-6-27 22:16
21世纪的鲁国政府,何在?

问21世纪的鲁国政府干嘛?
以前的高级知识分子孔丘一辈子颠沛流离如丧家犬。
21世纪的知识分子哪一个不是衣着光鲜,过着体面快活的生活啊!
知识就是财富已经被普及了。没知识的只有仰天长叹的份了。
不知道先生属于那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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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中的 + 1 街上有孔子后人,你不怕被人身攻击?.
正了 + 3 世界变化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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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8 21:46:19 | 看全部
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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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8 22:12:49 | 看全部
操盘手 发表于 2011-6-27 23:20
问21世纪的鲁国政府干嘛?
以前的高级知识分子孔丘一辈子颠沛流离如丧家犬。
21世纪的知识分子哪一个不是 ...

见义勇为,可否"求表扬"?--杭州一八旬老人跳水救人"求表扬"引发热议

一位杭州市民不慎在晨练时跌入西湖,周围多人将她救起送至医院,见义勇为者中就有一位八旬老人。被救者向老人表示感谢时,这位老人不要一分一厘,但提出了一个特别的要求--宣传这件好人好事。  这个"求表扬"的举动令被救者意外,觉得有悖于"做好事不留名"的传统美德。老人则认为,这个表扬不是为自己而"求"的,只有高调传播好人好事,才能感染更多的人,改变整个社会"好人难做"的氛围。
  此事经网络和媒体传播后,无论被救者,还是救人者,都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八旬老者救人后"求表扬",被救者感觉"如鲠在喉"
  7月19日早晨5时45分左右,杭州一位市民在西湖一公园荷花池边晨练,突然失去意识倒在池中,等她醒来的时候,已经被送进了医院。
  究竟是谁救了自己?这位市民及家人发现,救人者不止一位,有人跳下池中,有人护送去医院并且垫付了医药费。令人感动的是,"恩人"都是一些不认识的路人。
  寻找至7月下旬,一位81岁的孙姓老人主动联系上了被救者,告知最先跳下池子救人的,是自己和另一位年过八旬的老人。但孙老伯说他不需要物质回报,只希望被救者通过向领导反映、向媒体通报等方式,表扬这件好人好事。
  这位高龄"恩人"的要求,让被救者及家人感到意外。由于感觉和自己从小所受的"做好事不留名"的教育相冲突,被救者的女儿在当地论坛发帖叙述了此事,希望网友帮助解惑。谈及自己的纠结时,她写道:"我内心真是五味杂陈。本来一件见义勇为的好事,如今哽得我像吃了苍蝇一样……我本希望保留妈妈的隐私,毕竟一个人生病本来就比较忌讳人家宣传来宣传去,可这位恩人却希望把事情昭告天下以证明他是一个好人。"
  救了人,该不该"求表扬"?此事迅速引发了社会热议。


社会热议"求表扬":沽名钓誉,还是弘扬正气?  在媒体的不断跟进报道中,无论是救人者还是被救者,都被先后推上了风口浪尖。
  有人质疑救人者"主动邀功"的做法--"被救者感谢登报都不过分,但讨出来的,味道就差了。""如果做好人好事做到这个份上,还是值得大家来学习的榜样吗?"
  孙老伯随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澄清,并不是自己想出风头才"求表扬"的,他想宣传的并不是自己一个人。
  "当时在场那么多比我年龄小的人都没去救,结果还是我们两个80多岁的老头子先跳进池里。现在做好事的人越来越少了,看见人处于危难的时候肯出手相救的人不多了,所以,有必要把这样的事情宣传一下,感染更多的人,没想到会引来那么多的误解。我自己都80多岁的人了,要那个名声做什么用?"孙老伯说。
  这一说法得到了许多人的理解和认可。网民"云不奇"说:"老伯要求曝光,足以证明大伯一身正气,坦坦荡荡,他这是不但救人,还想救社会啊!"

网民"诱惑"认为:"老人是无奈之举啊!他们那个时代,所受的教育是做好事不留名。可是老人发现,现在都是自扫门前雪,所以,一定要破除这种风气。而要求表扬,对老人来说,这是一种莫大的勇气,他首先要战胜自己做好事不留名的价值观。"
  舆论的天平开始倒向救人者。一些网民甚至在论坛发送站内短信批评被救者女儿。被救者女儿通过站内短信告诉记者,感谢救命恩人是应该的,尤其是像孙老伯这样的老前辈,"只是我希望低调地感谢而已。"
  有人评价说,这个女孩的第一反应是做了好事不留名,而老人要求留名的做法让她觉得和功利沾边了;但老人的想法或许也没错,他觉得自己做了好事,只有宣传后才会有更多的人去做好事,所以主动要求被宣传。

见义勇为,是否该做"无名英雄"?
  虽然最初不是以表扬的方式呈现,但八旬老人救人事件还是引发了社会关注。他"求表扬"所引发的争论更令人思考,"无名英雄"的传统道德准则,是否有利于见义勇为成为社会风尚?在救人成为"风险之事"的当下,该如何有效地褒善贬恶?
  有人联系到《吕氏春秋》中曾记载孔子两名弟子"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的故事,提出"我们就是要捧红孙老伯"。"子贡赎人而不肯要按照法律应得的奖金,孔子感慨,从此不会再有人替鲁国人赎身了。子路救人后欣然接受了别人送给他的牛,孔子高兴地说,从此这样的救人事情会更多。这是古人都懂的道理,为何今人还要拘泥?"杭州市民莫竞兰说。有媒体评论认为,现实社会,道德其实并不是越高尚越纯粹越不功利才越好,否则,不仅无助于道德普及普遍化,反而具有某种反道德的倾向--正是因为它太过纯粹、排斥任何功利、"不食人间烟火",普通人难以企及,"高不可攀"之下,大家反而选择退避三舍、纷纷主动放弃了。
  "见义勇为在社会上被拔到一个很高的道德标准,似乎与平民百姓脱了节,这究竟是我们的错还是教育的错呢?"网民"河蟹王子"认为,做好事不求名不求利,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一种美德,社会上也存在很多这种无私可爱的人,这种精神值得弘扬。但是出于人性角度来说建立更好的见义勇为表扬奖励机制才是根本。社会道德的进步并不能永远只靠自觉,无私与高尚,更多应该是宣扬,奖励与保障。
  一位在媒体工作的人士则认为,老人以高龄跳入西湖,救起落水者,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媒体报道都是天经地义的,"大大方方地让媒体把值得表扬的事情认真地宣传一下,这有何不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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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8 22:15:57 | 看全部
个人觉得,宣传正义,本身就是一种正义。
这跟学历,跟知识,跟收入,跟地位无关。这应该是人性的一种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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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8 22:23:29 | 看全部
现今这个道德观念沦丧的社会里,这种见义勇为、好人好事是应该要好好地表扬,而且应该在社会层面还跟要大肆渲染,有利唤醒哪些本来应有的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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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8 23:10:48 | 看全部
本帖最后由 操盘手 于 2013-7-25 22:51 编辑
张国华 发表于 2011-6-28 23:15
个人觉得,宣传正义,本身就是一种正义。
这跟学历,跟知识,跟收入,跟地位无关。这应该是人性的一种本能 ...

先生说的极是,别的不提,拿今年陈光标在台湾 高调慈善 当街派发现金给社会底层来讲,就是一件了不起的创举。这可以一改过去人们对于慈善活动的诸多猜疑,因为经由机构去间接发派和当街派钱有给人感官上完全不同的印象。当高调时需高调,可以激发和带动好心人的慈善热情。
因此个人一直坚信,做好事不能只有当事人知道,还得多宣扬,可以有助于社会风气的改善,这些年是世风日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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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舞 + 1 太给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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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8 23:26:36 | 看全部
帖子内容对人性有深切的了解
从中实在是得益良多
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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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9 15:22:42 | 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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