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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阿亮 于 2011-7-4 14:13 编辑
西方民主注定美丽城治安无药可救 法国政治很荒唐 转()
宋鲁郑:法兰西民族为什么学不了重庆模式?
www.sdchina.com 来源: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作者:宋鲁郑 2011-6-30 10:34:13
就在得到百姓热烈拥护和支持的重庆大规模打黑取得明显成效、“平安重庆”即在眼前之际,2011年6月20日,巴黎愤怒的华人为了捍卫自身的安全大规模地走向了街头。生活在海外的华人向以吃苦耐劳、安分守己、不参与政治而著称,特别是面对苦难以及不公正的待遇,更是一个“忍”字当头。但何以巴黎的华人一改传统形象,竟在一年内连续两次举行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游行集会?原因其实很简单,巴黎的治安之混乱已经超越了这个世界上最能忍受的华人底线。
2010年6月,巴黎华人组织的史上第一次大游行的导火索是一帮劫匪竟然堵在一家举行婚宴的中餐馆门前依次抢劫出入的宾客----这些宾客中有的还是在当地执勤的警察,由此可知其嚣张之程度和治安之恶劣。更令华人愤怒的时,报警迟迟不见警察现身,但当一名华人出于义愤,拿出私藏的枪击将一名劫匪击伤后,警察竟然迅速赶来,以非法持枪罪将之扣留(假设这样的事情发生北京?!)。华人长期积压的怒火终于被点燃,就此引发了旅法华人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抗议游行。但更令人震惊的是,就是在大批警察在场的游行过程中,还发生了劫匪公然抢劫参加游行的华人女性----其胆大包天超乎想象,直接导致了一场华人游行者和警察之间的冲突。
这次罕见的大游行可谓震撼了法国社会,中国大使馆也积极出面向法国有关部门交涉。在这种压力下,巴黎市政府和警察局开会研究治安问题,举行了华人社团组织和美丽城(事发地)当地政府之间的数次会议,同时也增派了巡逻警察,但很快一切又恢复原状。华人街区的治安丝毫不见好转。于是在大游行一周年之际,华人社会决定举行第二次大游行,以再度引起法国社会的关注。就在筹备游行期间,华人街区再度连续发生两起针对华人的严重暴力事件:美丽城大酒店一场宴会结束后,几名宾客遭到抢劫。酒店老板的儿子用手机拍照取证,被歹徒发现后疯狂暴力侵害,令胡先生至今昏迷在医院中。次日,在美丽城街区,歹徒跟踪一对经营批发店的华人夫妇,把其中一人脚骨打碎,劫走钱财。
这就是第二次巴黎华人大游行的背景。但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就在巴黎华人游行之后仅仅几个小时,巴黎华人街区又发生系列恶化案件:先是有至少六位亚裔人士受到暴力侵犯,其中五人是中国人;随后当天晚上20点到21点,三人被抢包。而其顶峰则是夜间一点时,美丽城大酒店经理遭人殴打,餐馆一天的收入被抢走。这就是号称“自由、平等、博爱、民主、人权、法制”的真实法国(不要误解,本人不反对上述理念,反对的是上述理念下的现实。就如同我们赞同美国独立宣言中的人人平等,但反对美国宪法保留黑奴制,更反对在人人平等理念下搞了两百年的黑奴制和种族歧视。美国社会主流认同的理念是:隔离不是歧视,是隔离中实现平等)。令世人(主要是中国人,特别是自由派群体)感到困惑不解的是,何以一个有着司法独立、程序正义和充分表达渠道的民主国家,就是没有安全?
如果追根寻底,症结首先就在西方的选举民主上。西方的领导人一向自诩自己是一人一票选出来的。但实际上,一个政党既不可能也没有必要赢得所有的选票,要么相对多数(如台湾,陈水扁第一次当选就仅获得三成多一点的选票),要么绝对多数(必须过半)。但不管哪一种情况,只要抓住特定群体的票仓,就可以赢者通吃。因此,没有选票或者选票数量太少的群体就会被政党视而不见,这个群体的利益就往往无法在国家政策上得到反映,更遑论得到重点保护。所以在法国哪怕医疗费涨一欧元,也会在媒体、国会吵个翻天地覆。但一百多万没有投票权的外国人在法国办理居留证,过去免费现在每人最多要交纳340欧元,却连任何争论的声音都没有。在外国人聚集的马赛,当地警察局竟然每天只办理十人的居留证申请,结果出现如下奇景:每天都有大量的申请者搭着帐篷吃住在警察局前排队拿号!
很不幸的是华人这个群体在法国就是少数。全法国虽然号称五十万华人,但相当数量的人没有投票权,就是有,也由于华人不介入政治的传统,往往不去投票。从而完全失去了对法国政治的影响力。在这种情况下,还指望自己的利益得到保护,岂不是奢望?(当然不仅华人如此,其它少数族裔也一样。法国要通过禁止穆斯林妇女在公共场合穿戴传统的罩袍,尽管穆斯林在法国有近七百万之众,但由于同样的原因,在国会没有自己的代表,也只能任立法者所为)。
其次,原因还在于法国的法制。这一点可从法国记者对当时游行现场的华人采访中窥一斑而知全豹。参加游行的林太太告诉记者,在中国从来没有这样的不安全感,都说法国是发达社会、巴黎是浪漫之都,但这里的流氓却非常猖狂,警察看见他们都没有办法(想想重庆:打黑除恶就是要面对面,硬碰硬)。开餐馆的周先生抗议说,一些小偷被警察抓后马上放了,警察却老盯着华人,查黑工、查偷税漏税,我们辛苦工作倒像犯罪一样,这样太不公平。也就是说,一个人去当小偷,警察不管,如果这个小偷决定通过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哪怕是黑工也干(法国就业太难,像这种没有一技之长的群体正常就业不易),却会被绳之以法。
本人不是法学专家,只能陈述事实。但我相信,这种现实绝对和法国的法制脱不了干系。以我个人的观察,其弊端如下。 一是法律条文机械僵化,不能与时俱进。二战后,法国为保护未成年人,曾制订法律,对轻罪(如偷窃)的未成年人不加惩罚。当时法国还没有多少外来移民,经济又处于战后的起飞期,犯罪的未成年人比例极低,这部法律也确实发挥保护未成年人的作用。但到今天,在大量移民涌入、经济陷入困境的情况下,这部法律反而成而未成年人犯罪的催化剂,更有未成年人被他人逼迫从事偷窃等行为,反而成为一部伤害未成年人的法律。但尽管如此,法国却不能与时俱进的调整。中国出来一个孙志刚事件,《收容遣送法》就被废除,西方经常指责中国没有违宪审查,但有违宪审查制度的法国却改变(更不用说废除了)不了一个过时的法律。
二是法律执行弹性过大。巴黎十三区、十九区是传统的华人区,长达三十年间,每个星期天此地的华人商场都开业,但会选择星期一休息。不料,这个月法国司法当局根据一条1906年的法律,判定星期天营业违法!此事件最荒唐之处在于,既然有这条法律,何以长达三十多年都不执行?而突然在今天就执行起来了?有这么弹性的法律吗?说用就用,说不用就不用?当然这条法律的荒唐之处还在于它是根据天主教宗教原则制订的法律,有违政教分离的原则。而且一条一百年前的法律也早已不能反映今天的现实,应该废除。放眼全球很多基督教、天主教国家,均也早已取缔禁止周日营业的法律(对于不信仰基督教的民众来说,更没有理由遵守),更何况在一个典型的市场经济,怎能不保护经济活动主体的经营权?
另外,在法国随着经济的日益艰难和治安恶化,对非法移民的打击力度越来越大,经常在外国人生活区进行拉网式搜捕。但却对一类非法移民视而不见:巴黎某些街区随处可见的各国妓女。原因应该如下:一是这些人不对法国的就业产生竞争。二是可以减少性犯罪,有利于法国社会的稳定(许多“慈善”组织定期对她们进行体检。进行性安全教育和提供免费的避孕套----虽然表面上是为了保护她们,但更多的是保护法国的消费者)。
三是法律到了关键时刻只对下不对上。被称为可以炸毁共和国无数次的拉法叶舰军购案,事涉数亿美元的回扣(当时签订合同时,已经注明不得索要回扣)。在审查多年以及多名证人和相关人物离奇死亡之后(台湾方面七人,法国方面六人。其中跳楼死的有三人,其中一人住在二楼,却在五楼上跳下死亡;病死的有四人,其中一人在三军总院死于急性虐疾;开枪自杀的两人;溺水淹死的1人;还有一人因电吹风触电死在浴缸中;另有一人死后发现全体皆伤;最后一人在五年没发生过死亡车祸的路口,被违规汽车撞击致死。这些人中,少将一名,中校两名,还有各大公司驻台代表,一名法国的调查人员),最后由于法国国防部以国家安全为由拒不开放相关档案,法院当场宣布所有犯罪嫌疑人立即无罪释放。
四是法律内外有别,难说公正。2005年法国发生震惊海外内的“李李间谍案”。中国24岁的年轻留学生李李为写实习报告而带公司数据回家,被法国警方逮捕,随后竟然被法国描绘成精通多种语言、拥有多个学位和计算机、网络高手、配备高端设备的超级间谍。然而,在被法国司法起诉整整两年后,调查结果是:“没有发现你将任何下载的资料传送到任何外国……”(法国审判长所语)。而所谓的超级才能更是子无虚有。但是在为时两年多的调查没能发现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法国司法当局仍以“背信罪”判处李李有期徒刑1年,缓刑10个月,实在令人匪夷所思。巧合的是,李李一共被关押53天,近两个月,她的最后实刑也是两个月!于是李李被当场释放!(就是比中国高明,都不用说认罪态度好,鉴于身体不佳,取保候审)。外界纷纷质疑这是法国司法的自我掩盖和“不认错”。这种判决的好处是,一无需司法赔偿(将会是一笔巨款)。二是维持了法国司法的脸面,无需认错和道歉。否则,如果承认是冤案,岂不有损法制国家的形象?
五是效率过低。严重伤害到司法正义。比如某人租用一地开餐馆。后来房产所有人想收回自用。如果此人不想交出,就可以借助打官司而达到继续经营的目的。因为没有几年官司是根本不可能结束的,这期间他可以继续开业。事实上房产所有人也没有这么大的精力多年耗费在官司里,最终也只能妥协。今年二月巴黎发生一起恶性事件,凶手残忍危害三名中国人。尽管事实清楚,但几年间这起案子也不会有什么结果。药家鑫杀人案从审理到执行死刑不过八个月。如果中国的司法也像法国一样,中国百姓能接受吗?能认为是体现了司法正义吗?
在中国,如果有人说“有本事你告去”,说明他有关系,你告不倒他。但在法国如果有人说“有本事你告我去”,意指司法程序冗长,你根本耗不起。如果说在中国有关系的毕竟是少数,而且不管法官再有倾向性,他也不可能颠倒黑白,把凶手说成是受害者,法官也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的轻判或重判(中国出现的冤案大都是在发生命案之后,在舆论的压力下尽快破案造成的)。但在法国,司法程序冗长的弊端可是针对全民的。(司法效率低最夸张的是印度。去过印度的茅于轼先生曾有这样一个点评:“在印度告一个状,要10年才知道结果,这样的司法也等于没有”。所以我认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有道理的。有效率未必有公平,但没有效率何来公平?)
法国的司法表现令人失望可能还有一个原因:社会对恶的宽容度高。在中国如果出一件事,网上会群情激愤,媒体也是口诛笔伐。但在法国却往往丝毫掀不起涟渏。比如中国出现监狱犯人的躲猫猫死、洗脸死等非正常事件,引发众怒。而法国2010年监狱犯人非正常死亡都引发国际人权组织的抗议和批评,但在法国国内,却根本不是什么热点,完全没有中国上下汹涌的气势。事实上,司法再独立,也不可能真正独立于政治和社会(殴打黑人的美国警察一审无罪,在引发黑人暴动后,二审变为有罪)。一个对恶过于宽容的社会,也会影响到司法正义。
所以法国的治安恶化,其根源就在于其民主制度(无选票就得不到保护)和法制(低效率、法律僵化、弹性执法、不公正的区别对待)。所以即使想效仿成功的重庆模式也并无可能。因为法国的制度已经形成了自我保护,谁也改变不了(法国宪法最后一条就是:共和政体不得做为修宪议题)。
不管什么原因,治安难题的无解,这个结论就是法国媒体也不否认。只不过它们解读的角度不同。法国国际广播电台的评论文章使用了一个结论式的题目:《美丽城治安难题没有灵丹妙药》。它总结的原因有三:一是华人游行了,但恶性事件仍然频发,说明了游行无效。二是于经济不景气造成犯罪活动日益猖獗。三是华人势力单薄、相对保守,处于“独立世界”的特殊状态。这里面没有一丝一毫对法国政府的批评!没有一个字认为责任在于执法当局。甚至还要华人自己承担被袭击的责任(第三条)!我们不知道是法国的媒体缺乏深度还是故意避重就轻,不过这样的媒体能发挥什么监督作用呢?新闻自由就是产生不说真话或没有能力讲出真话的媒体吗?(还不如民主后起之秀台湾坦率:王金平表示,立法院已经很久没有打架、冲突,许多民主国家的国会都有冲突的情形,“就是因为实施民主的制度,才会有冲突。”)当然更令人气愤的在于,法国国际广播电台一方面如此解读法国的治安,另一方面却又对中国的重庆模式说三道四,把成功解决治安问题的打黑诬为黑打。真不知道它有什么资格?这就是西方自诩的新闻公正吗?在这里,还是把如下一段话送给它:至于那些本来就心怀敌意,硬要把“打黑”说成“黑打”的人,就随他去编、去说吧,那是另一个问题了,世界观的问题。中国真要出了什么大问题,他们是要喝酒的(薄熙来)。
正是由于法国的民主制度、法制体系以及媒体表现决定了法国根本学不了重庆模式,“美丽城治安难题就永远没有灵丹妙药”。不妨对照一下重庆模式的主创者薄熙来的讲话:“政法干警对敌人、坏人、黑恶势力,就是要狠,要嫉恶如仇;对人民群众,就是要亲如家人,春风化雨。要镇得住坏人,帮得了百姓,管得住自己”。法国,你做的到吗?你凭什么能做的到?
行文至此,重庆模式与法国政治制度的区别应该一览无遗:法国的政治制度本质上只是冷冰冰的契约和政府与(主体或部分)选民赤祼祼的交易。而中国除了契约(即天命观下的改朝换代),还有传统的建立在家庭基础之上的国家和百姓的温情关系(伦理本位)。中国历史上的民本主义:“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以及知识分子群体“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精神则一代代传承至今,后封建社会的中国政治依然承袭这种传统的巨大影响。至于模式的优劣,衡量的标准不是看它的理论包装,而是看成效。面临同样的问题,重庆可以迅速解决,法国却是哀叹没有灵丹妙药。如果我们都不反对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话,答案显而易见(中共省级官员包括省委书记和省长在没有当地官员陪同下,要常态化的直接到最落后地区的农户家中蹲点,以“思考问题、了解民情、谋划决策、培育感情”。为什么法国就不能派官员到美丽城蹲点解决问题呢?民主之下,这真的很难吗?或者只有选举到了,才需要到基层蹲点?)
最后,还是借此篇文章解读一下法国的民主。国内的自由派或者出于对国内问题的焦虑、不满,或者对西方的民主不了解而被其外在的光环所误导,因此主张中国走西方的路。但实际上,西方真的是民主吗?选民真的能够选出自己信任的政府吗?这里不妨以法国当今在世的最为资深的政治家希拉克为例。他35岁当选国会议员,担任过十八年的巴黎市长,两次出任总理,两次当选总统,任职长达十二年。他的从政经历应该是相当有代表性和说服力的。他卸任后,出版了自传《步步为赢》,从而成为中国人了解法国民主政治的钥匙。
1965年1月,担任在蓬皮杜总理办公室任职的希拉克突然接到一个地区的专员电话,说他参加了圣费雷奥尔的市政选举。毫不知情的希拉克立即给这个城市的市长打电话,才知道原委:这位市长的参选名单上缺少一位市议员,就写上了希拉克的名字!尽管这位市长辩称此前以书面形式征求过希拉克本人的意见,只是没有收到回音,便以为希拉克同意了。希拉克在回忆录上这样说道:“其实,我从来没有收到过他的信函。就这样,在我完全(或几乎)不知情的情况下,我开始了自己的政治生涯。”(《步步为赢》48页)
而希拉克成为国会议员则是这样起步的。1966年5月,蓬皮杜总理召见希拉克:“希拉克,您得参加巴黎选区的立法选举。这样您可以更好的为我效力。”而当时道希拉克另有人生规划(蓬皮杜对此也非常清楚),于是回答说这条路并不适合他。但蓬皮杜一再坚持、无奈,希拉克提出回家乡竞选。蓬皮杜一口否决:这个省有三个选区,……前者是留给让.沙博内尔的。其他两区都是左派的传统阵地。(《步步为赢》第2页)
这就是一个候选人出现的内幕。而最后希拉克之所以能够胜选,除了他的积极投入和对手的过于轻敌,更重要的是他的家乡十分贫穷,而人人都知道他在总理办公室工作,他经常可以在选民面前直接打电话给部长以解决现实问题(原文是:在这个中央政府不闻不问的地区,选民们包括哪些最反对执政党的选民,都把我看成是联系政府的最佳人选,为市长们争取他们所缺乏的补贴资金,帮助农民,满足各家各户的需求。当场给相关部长打个电话,可能只需要几个小时或几天,事情就能解决)。由于这是反对党控制的地区,中央政府就可以不闻不问(台湾在野党控制的县市一直在抱怨得不到“中央”的公平对待。不过,法国比台湾还是进步多了,不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台湾前“总统府”资政辜宽敏说,民进党若拿回政权,头一个就是把台湾总统马英九铐起来),哪么没有选票或者选票极少的族群呢?
更荒唐的事情还在后面,希拉克成功竞选国会议员仅三个月,就被征召入阁而不得不辞去议员职务。他本人也仅仅去过两次国民议会。而当时他的替补人选之所以同意帮助希拉克,前提条件是他不想成为国会议员。(法国竞选国民议会席位者必须有两人:一为正选,一为替补。参选者往往邀请一位有名望的替补者加大自己的筹码)。然而这位不愿意当国会议员的替补却一直干到去世(议员和市长均无任期限制)。
至于财团与政治人物的关系,希拉克在这本书中也有精彩的描述。达索集团是法国第二大飞机制造业巨头,也是世界主要军用飞机制造商(《费加罗》报主要股东)。马赛尔.达索则是希拉克父亲的老朋友。进入蓬皮杜总理办公室负责航空事务的希拉克经常与之联系。“有一天,我正在他的办公室中,他的一位下属一报告:‘某某先生到了’。这是当时政坛上的一位重要人物,达索常常资助他的竞选活动。达索没有挪动身子,很干脆的回答道:‘信封在第二个抽屉中’!”(《步步为赢》50页)
从这一段描写我们可以看出政客与财团究竟谁在主导。也就可以看出法国民主制度的实质。这样的制度怎么可能执政为民呢?所以,有着漂亮名字的“美丽城”的治安也就没有了灵丹妙药,重庆模式也就成了可望而不可及的目标。
可能涉嫌违反版规 III - 1,先暂做关闭处理。
华人街 阿亮 201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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