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an Carlos律师表示,所谓的欧盟居留,有三种:第一种是针对有欧盟国家国籍的人,为了去欧盟其他国家工作和生活而发放的欧盟居留,这种居留可以直接去任何一个欧盟成员国直接工作上保险,办理手续最为简单;第二种,是欧盟家庭居留,申请者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非欧盟成员国国民,而是必须要有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持有欧盟成员国国籍。举一个最常见的例子,一个中国籍侨胞,和西班牙籍人登记结婚,就可以申请欧盟家庭居留。欧盟家庭居留的持有者,基本享有持有欧盟国籍的人同样的权利。第三种,是欧盟长期居留。这种居留,是适用性最广的,也是我们今天话题的重点。
Juan Carlos律师说,欧盟长期居留的批准率不是100%,是否能拿到居留,主要看申请人是否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在更换第二个两年居留时,建议同时递交西班牙5年长期居留的申请,和欧盟长期居留的申请,因为西班牙长期居留没有经济能力的限制,比欧盟长期居留要好批得多。如果只申请欧盟长期居留,被拒绝的话,有可能会错过申请西班牙长期居留的时间。持有5年西班牙长期居留的人,可以试试申请欧盟长期居留,就算被拒绝,西班牙长期居留依然有效,申请者没有任何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