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林女士问:你好!我是《欧洲时报》的忠实读者,现在有一个问题请教一下。我是一位三个孩子的母亲,他们都在法国出生。我现在有工作,拿的是一年居留,是法庭判给我的。现在我想停工,拿失业金,在家里看孩子,我已经换了三次一年居留,不知道这样会不会影响以后拿十年居留?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换了几次一年居留才可以申请十年居留? 华律师答:关于第一个问题,2006年7月修改的外国人入境、居留和避难权利法典第L. 314-8条规定,在法国连续居留至少五年的外国人,如果拥有医疗保险,可获长期居留证。但是该条款又规定,发放或拒绝发放长期居留证,应视当事人在法国长期居住的意愿,尤其是他的工作条件和他的生存条件。 所谓工作条件,是看当事人在法国有无工作,或有无自己的事业。所谓生存条件,则是指当事人的经济收入或来源。法律规定这类收入或经济来源不包含家庭补助金和其他的补助金,而且必须是稳定的和足够的,能够保障其自身和其他被抚养者的生活需要。那么,怎样收入可被看作是足够的?根据法国最高行政法院的解释,夫妻俩带两个孩子的家庭,如拥有一份SMIC工资的收入,就应视作拥有足够的收入。 从上述规定来看,林女士如果现在放弃工作吃失业金,对她今后申请长期居留证肯定会有影响。当然,如果她的先生有工作,而且工作稳定,收入颇丰,她停止工作专职在家中带孩子,应该不会影响她的十年居留证的获得。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2006年的新移民法加大了长期居留证的获取难度。除了上述的工作和生存条件标准外,长期居留证的发放还要看当事人的在法国社会中的融入程度和对法兰西共和国价值的认可程度。另外,法语的掌握程度,也将作为融入法国社会的一种测试标准,在长期居留证的发放中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 第二个问题其实上面已有答案:按照新移民法,外国人须在法国连续合法居留至少五年以上,才有可能获得长期居留证。必须注意,并不是所有在法国居住的外国人都能够享受这条法律规定,例如持学生居留者或持探视居留者(visiteur),就不适用五年期限的规定。有些外国人也有可能不用居住满五年,也可获得长期居留,如法国人的配偶的居住年限就只需三年,另有一些人则拥有法定的获得长期居留证的待遇。 本栏目由巴黎联华律师事务所(cabinet XIE & LI Associés)主办,读者来函请寄:cabinet XIE & LI Associés 113 rue du Temple, 75003 Paris 电话:0144540574。传真:0144540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