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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龍七 于 2013-9-26 12:02 编辑
為商之道
“于己有利而于人無利者,小商也﹔與于己有利而于人亦有利者,大商也:于人有利于己無利者,非商也﹔損人之利以利己之利,奸商也﹔
損人而不利己者,惡商也﹔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遵紀守法地經營者,儒商也:大利分施與眾生者:佛商也。” 假如你已經是商人,你認爲自己是 哪一類型的商人,小商,大商,奸商,惡商,儒商,佛商? 或者假如你想經商,你希望做哪一類型的商人呢? 佛商的定義乃龍七所下,不知是否正確。 現今社會,無論在那一個國度,都是唯利是圖,急功近利,見錢眼開,見利忘義,向錢看的社會,君不見不肖商人,不管消費者的死活,昧著良心,大賺黑心錢,所以過期商品改貼標簽後照賣不誤,毒奶粉,地溝油,豆腐渣工程等事故層出不窮,俯拾皆是,而紅毛國的商人也不甘落後,馬肉當牛肉賣就是一個例子,真是五十步笑百步。 其實商人,一般都 不明白,一個人的財富都已命中注定好了,所以“太上感應篇”云 :“一飲一啄,莫非前定”都已被上天安排好了。 然而,就算是一個人一生有多少財富已經注定了,但可不可以改變呢? 可以的。 佛法說,“財布施,得財富,法布施,得聰明智慧,無畏布施,得健康長壽”。 如果你要增加你今生的財富,財運,你就要做“財布施”,所以才有“捨得”這個詞彙。 捨得,捨得。有捨才有得,會捨才會得,多捨才多得,相對的,不捨,當然就不會得,而“捨”字在這裏就是“施”的意思。 那些昧著良心賺黑心錢的商人,他們不明白,他們賺的錢是命中本來注定有的,不需要昧著良心幹那些傷天害理的事也會得到,假如命中沒有,任你去坑蒙拐騙,甚至殺人放火也得不到,就算是得到了,也一定留不住,不久一定從別的地方流走,到頭來還是竹藍打水一場空,還種下了惡因,將來肯定有惡報。 所以說“君子樂得為君子,小人冤枉為小人”,君子,他明白財布施,因緣果報的道理,而小人,他不明白,冤枉地去幹壞事,結果沒得到想要得財富,反而會因幹壞事,東窗事發,被繩之以法,受法律的治裁。 即便是僥倖成功了,將來惡因還是會受惡報。 春秋時代,幫助越王勾踐打敗吳王夫差的名臣范蠡,就是把財布施的理念發揮的淋漓盡致的人,他知道越王勾踐是一個可以共患難但不能同富貴的君王,所以范蠡就帶著天下大美女西施毅然離開越國,一葉輕舟,到別地方闖世界去了,結果由於他善於經商,賺大錢,發大財,但他發財並沒自己享受,而把錢財捐給當地的老百姓,造福眾生。他又跑到別地再另起爐灶,又賺大錢,他又把錢全部布施,這樣三聚三散地發了財,散出去,造福人民,而每次賺的錢都比前次更多,這就是越捨(施)越得的証明。 因此中國老百姓為了感激他的善行就給范蠡冠上了“財神”的美譽,他也是“儒商”的鼻祖。 但龍七認爲他不只是一個儒商,而應該被稱爲“佛商”,因爲儒商只是遵紀守法,不損人利己,但不一定懂得布施的道理,就算是明白此道理,也不一定會去做,會去布施,還很有可能是一個守財奴,但佛商的概念就不一樣,佛商是在儒商的基礎上把所賺的財富拿一部分,誠心誠意,而非沽名釣譽地去造福人群,回饋社會。 這就是龍七自創的佛商理念,朋友,你同意我的說法嗎? 若不同意,就當是我的謬論,在胡說八道好了,不必介意。 反正你都習慣龍七老是在華人街大放厥詞。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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