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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西班牙《国家报》网站12月28日报道,西班牙自2010年开始,女性妊娠前14周内可以自由选择堕胎,新法案的实行将结束这一权利。
《国家报》近日根据新堕胎法法案给出目前西班牙妇女若想堕胎所需要的繁琐步骤。以最常见的堕胎理由为例——即如果一女子因怀孕会影响其心理/身体健康为由要求堕胎需要以下步骤:
1. 该妇女首先要去看妇科医生并告之其想堕胎。如果涉及到心理健康方面的问题的话,在医生确认其怀孕之后,交由心理精神科医生诊断。
2. 心理精神科医生若确诊该女子若不堕胎会产生名誉上极大的损害及长时间心理上的健康问题的话,就可以签署一份确诊报告。
3. 接下来,该妇女需再寻找第二个心理精神科医生为她作诊断,如果同意第一个医生的结果的话,就要在报告上签字。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最初就同时找两个精神科医生一起诊治,因为现在医院或诊所里都有两名及以上的精神科医生。如果第二名医生与第一名意见不同的话,就需要一直找,直到找到两名意见统一的医生才可以。这两名医生可以来自不同医院也可以来自同一家医院,但是不可以和接下来执行堕胎手术的医生在同一家医院工作。
4. 两名精神科医生中的一位还需要提供一份解释说明书,即告知堕胎会对该女子的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并可能影响以后的生育能力。之后,医生需提供一份签字证明书。
5. 根据医生出示的签字,该女子基本可以接受堕胎手术。但是之前,还会有相关人员为其提供咨询服务,比如如何面对该问题以及若不堕胎将来孩子有可被寄养或收养等选择。
6. 之后,该女子就可确定堕胎手术的日期并且在考虑七天之后接受手术。
除此之外,如果该女子处于未成年阶段,还需要得到其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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