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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讲] 住家租给非欧移民 房主必须通知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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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6 12:27:17 来自手机 | 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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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侨报林夕编译:有房主咨询“我将住家租给了一名移民,如果我正式使用税务局的合同是否还需要通知警察局?”律师提醒房主必须特别注意,是否需要通知警察局取决于承租人的国籍。按照法令规定,如果承租人是意大利人或者欧共体成员国公民,那么房主在正式使用税务局的合同后不需要再通知警察局。但如果承租人是非欧移民,房主在正式使用税务局的合同后必须再通知警察局,而且是在非欧移民正式入住之后48小时之内通知警察局。此外,房主必须填写固定表格,非欧移民还须向房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同时承租人也可获得居住证明用以申请或延期居留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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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6 13:17:59 | 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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