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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肖赧)昨天,有消息称,中国足协在收取球员转会管理费的问题上存在“乱收费”现象。不过从足协的回应看,由中国足协“代收”的球员转会管理费已按规定全额纳入国家财政收入,“乱收费”或许只是部分俱乐部的误读。
据报道,“二次转会”结束后,中国足协与地方足协发现,“很多球员的账面转会费比外界报道的数额缩减了10倍。原来,俱乐部是用这种方式‘抗议’中国足协和所属地方协会各自‘抽头’转会费的5%。日前,中超俱乐部就此问题‘炮轰’中国足协和地方协会,称收取5%的转会费属于典型的‘乱收费’,应予以取缔”。
不过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足协人士称,早在上世纪90年代,也就是国内职业联赛早期,中国足协就开始按照一定比率收取球员转会管理费。比例也的确为球员转会费的5%,但这笔费用按有关规定应纳入国家财政收入,中国足协分文未取,费用的收取也有据可查。相关规定出台也征得职业俱乐部的认可,所以“中国足协乱收费”的说法不客观。 至于费用本身是否存在不合理性,中国足协有关工作人员指出,我们不会阻止俱乐部提出质疑,但能否取消这笔收费或适当减免收费额度,这并非由中国足协来定夺,而需经过相关程序。
至于该报道中有关亚泰俱乐部董事长刘玉明“足协每年拿走中超营业收入的10%,再收取转会管理费毫无道理”的说法,一位熟悉中超公司情况的业内人士解释称,“中国足协是中超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高达36%。但中国足协放弃了按持股比例分取中超公司盈利,而是按营业总额10%的比例,从中超公司收取商务授权费。在这个问题上,足协对作为股东的其他中超俱乐部已经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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