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宪法第56条规定,成为宪法委员会的当然成员(membre de droit)。但是,如果总统卸任后,再竞选当选为国会议员(国民议会议员或参议员),那么在其担任议员期间,不得参加宪法委员会工作。 在官方典礼的礼宾程序方面,前总统的排名在总统﹑参议院议长﹑国民议会议长﹑总理之后,但在其他政府部长之前。此外,前总统还可以享用一本礼节性外交护照(passeport diplomatique de courtoisie)。 法国总统卸任后,无论其是否达到退休年龄,也无论其任总统年限长短,均可享受一项总统退职年金,其金额与国家行政法院普通国家行政法官(Conseiller d’Etat en service ordinaire))的指数工资(traitement indiciaire,也即不含奖金及各种津贴的基本工资)相同;目前总统退职年金的毛额为每年63000欧元。如遇总统去世,其配偶可以享受这项年金总额的一半,如其配偶也过世,则可由未成年子女享受直至成年。 此外,总统成为宪法委员会当然成员时,还可以兼领一份宪法委员会成员的津贴;目前法国宪法委员会有9名成员,另加2名前总统当然成员。宪法委员会主席和成员每月的津贴毛额为13288欧元,相当于法国高级行政部门(Haute fonction publique)两份最高工资的总和(截至2010年7月1日,法国高级公职人员中的最高和第二高年工资毛额分别为83400.81欧元和76066.43欧元)。 除此之外,法国离任总统还可以终身(à vie)享受以下各种待遇: –一套住房(appartement)或办公室,或一套可用作办公室的住房;–2名勤杂工(employé de maison);–2名住所前值勤警察;–1辆配2名司机的轿车;–2名警卫保镖;–1名办公室主任;–2名私人秘书;–1名国家档案馆职员;–3名速记秘书。 关于法国前总统的待遇,历来未曾有过任何正式的法规依据;1981年法国左派上台后,遇到了如何处理下台的右派总统吉斯卡尔德斯坦的待遇问题。当时任密特朗总统顾问的米歇尔?夏拉斯(Michel Charasse)提出了相关的建议方案。2008年审议“第五共和国机构现代化法律”草案时,曾有人提出为前总统确立一个真正的法律身份地位(statut juridique);但是这一提案没有获得通过。 关于目前法国前总统待遇规格的依据,2008年时,以督促总统廉政而著名的国民议会议员勒内?多兹耶尔(René Dosière)曾就这一问题向政府提出书面质询,法国总理府当时的答复是:“为前总统提供的资源配置系由1985年1月8日的一项总理决定所规定。”当时签署这一决定的总理是社会党政府的罗朗?法比尤斯(Laurent Fabius)。 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时,法国曾只有一位在世的“前总统”,2007年希拉克下台后,又多了一位。今年(2012年)大选后,如果萨尔柯奇连任失败,法国纳税人则将承担3位前总统的待遇负担。而且,由于包括前总统在内的法国人的平均寿命延长,对前总统待遇开支的负担时间也将愈来愈长。 例如,1981年吉斯卡尔德斯特下台时才58岁,一直活至今天,已有85岁,还依然享受同样待遇;希拉克离任也近5年,今年已79岁。而萨尔柯奇2012年才57岁,如若败选下台,则至少也可享受20多年的“前总统”待遇……。摘自法国圈博客2012年3月17日,作者“通风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