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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三个人的天堂》连载21:第八章 ”和男人一起长大“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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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 11: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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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塞纳双鱼 于 2010-11-3 11:19 编辑

第八章 和男人一起长大


午后,如果想“偷得浮生半日闲”,如果又被阳光诱惑,想邀爱人晒晒太阳,或者喝杯咖啡,看看夕阳,快乐会放大N倍。
事实上,虽然偷走了半日,可是时间并不会减少,任何人都不会有损失。地球离我们半日,还很圆。

我并不是一开始就像现在一样强烈地爱着老哥的,直到和他一起长大,伴着他,从一个青涩涩的男生,成长为一个男人,一个强大的男人。

当我一点点读懂老哥的强大时,我自己也渐渐成长为一个女人。


4、男人一学会浪漫,女人就完了

音乐人谭盾在接受普鲁斯特问卷时,对“你最欣赏的女人的特质是什么”,回答说是“浪漫”。我当时看了大声叫好,立即引为知己。

不过,我觉得不单女人要有浪漫,男人更应该是浪漫的始作俑者。男人一旦引发浪漫事件,女人除了陶醉,就是为男人拼命加分,能得此分的男人,必定更具有生命力。考完研究生后,我开始对那个“根本不会玩、不懂浪漫的”老哥,隐隐约约地担着心,觉得他很需要在这方面加分。好在,老哥在这方面的潜质还不错。

我们读法律研究生的人,一般上学后第一件要紧事,就是准备律师资格考试,心理准备期通常是一年,实际备考约大半年。比如我们95级的研究生,在1995年秋天入学后,一般会在1996年的秋季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律师资格考试被认为是目前最难的考试之一,有的人要考几次才能过。

我在拿到读研录取通知单后,本科已毕业,研究生要到九月份才开学,中间本有个轻松写意的暑假,但这个暑假,老哥要移驾到我们家写论文,他为了我不至于有太多的时间捣蛋,安排我提前一年考律师资格。

老哥给我复印了十多块钱的法规条文,买了一本薄薄的习题集后,很轻松地说:“足够了,看本师傅再创造一个奇迹。”我看着书店那厚厚的一摞专业应考书籍,再掂掂他老人家的装备,简直不敢相信。结果居然没能证明他的狂妄,本人真的只花了两个月的时间,和少量的复习资料,就奇迹般地获得了律师资格。

提前一年通过律考的直接后果是,在课外,当我的同学们都在备战律考的时候,我除了和老哥浪漫,找不到其他更值得的事做。我们清晨相约踏落叶、听鸟语,下午去徒步、看夕阳,晚上一起上晚自习、看电影等等。一天到晚,一年四季,可以尽享浪漫。

我们学校外面是美丽的南湖,沿湖栽着一排柳树,柳树的柔美最适合爱人的心境,无论清晨还是黄昏,我和老哥都爱在柳树下流连。有一次,我看到有一棵柳树无限倾情地俯身水面,婀娜的身影渗透在湖水里,非常安静,我们相拥着看了一会后,我对老哥说:“要是有个秋千就好了。”我觉得如果有人在柳树上荡秋千,无论是柳树还是湖水,都会瞬间生动起来,马上就有了别样的味道。

“我现在就给你做一个。”老哥说完很轻巧地爬上柳树,在两棵相邻的柳树上各扎好一把垂柳,将两把垂柳相连、扎紧,就成了一个天然的秋千。老哥变魔术般地做好了这个秋千,没有折断柳条,没有凭借别的工具和东西,他做好秋千后先坐上去试了一下,发现承重能力足够了,就开心地拍拍手对我说:“来,妹,我推你。”从那以后,我就像一只顽皮的蝴蝶,常在这两棵柳树间翻飞,像一个开心的音符,在湖水与柳树间来回荡漾。

有一次,我和老哥来到我们专用的秋千旁,看到另一个女孩未经允许,坐在我的秋千上,一个男孩起劲地推着她,无所顾忌地泼洒着笑声。我走过去迟疑着对她说:“这个秋千是我的。”她笑着说:“我知道,经常看你在这荡,这回好不容易逮着你不在,就擅自借用了,借我荡一下啊。”

有一回,我跟老哥坦白初识他时的“观后感”,说当时觉得他压根儿不会玩,是根本不懂浪漫的人。他大笑着说:“玩,谁不会呢,天生的。浪漫?只要有爱就可以了,明白了爱人的心思,再去制造点美好心情,就是浪漫事件,这是最容易学的事。”

那时候大学里流行跳交谊舞,我在读本科的时候就表现不俗了,读研究生时,准备再深造一下,没想到老哥不干了,他说:“那怎么可以?凭什么放点音乐,就可以让一个陌生人抱着你,手心对着手心,肩挨着肩?”

老哥开始学跳舞,从慢三学起,奇怪的是,在我看来只是听着音乐走路这样的事,老哥做起来还蛮费劲的。而作为老师,我的耐心远不如他,教了他一会之后,我就不干了。老哥却并不气馁,一开始空着两只手假装跟我跳,后来找不到感觉了,不顾我的狂笑,在宿舍里抱着椅子跳。他抱着比他的身体还阔大的椅子,口里念着“嘣嚓嚓”,摸索着在宿舍里转圈的情景,把推门进来的室友吓得赶紧看门牌号码,以为走错了门。

他跳到一半,突然问我:“妹,现在哪只脚先出?”舞曲刚起的时候,老哥知道是左脚先出,但跳着跳着,不知道哪个脚先出了,我听到他这样发问,简直要满地找眼镜,笑得不知道要如何回答。好像完全帮不了他,我继续看我的小说,放出话:“你如果学不会,我就和别的男士跳。”老哥听了放下椅子,说:“看来我得积善行德了。”我笑着说:“还没见过把自己学交谊舞提升为公益事业的呢。”

“那当然,我如果学不会,就得把舞场变成屠宰场。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阿弥驼佛!别打扰我啊,救人要紧。”老哥扮了个鬼脸后开始紧张的救人工作。抢救工作似乎卓有成效,过了一会,老哥突然得意地大叫起来:“我知道了,被靠的那只脚先出!”“哈……”我没法不爆笑。没什么舞感的老哥,调动了他的逻辑思维能力,拼命地来寻找舞步的规律,经过与椅子舞伴的反复磨合后,终于得出结论,跳三步是先迈左脚,然后右脚靠上去,接着是“被靠的那只脚先出”!我放下手中的小说,忍不住跑过去抱住老哥亲了一下,我觉得他简直是无法救药地可爱。

没办法知道老哥究竟是怎么学会跳舞的,不过他最终还是在舞场上赢得了和我从一而终的舞伴权,并且懂得了用舞蹈来演绎浪漫。老哥在很多重要时刻,比如我们领结婚证的当晚,或者某个纪念日,都会和我紧紧相拥地跳贴面舞,有时我的光脚丫踩在他的脚板上,有时我的双脚夹住他的双腿,一起似舞非舞,似摇非摇。邀我跳舞时,老哥总会说那句“被靠的那只脚先出”,来逗我大笑。

对于老哥来说,连跳舞都能学会,别的好玩的事、浪漫的事,学起来就易如反掌。比如,在环绕着我们学校的小河沟里,自由自在地撑槁划船,徒步汤孙湖时,让我轻松地坐在他的脖子上游荡……

后来,老哥甚至能游刃有余地运用着浪漫。他安排一颗懂得爱的心去做卧底,略施小计就制造出各种美好。他把爱溶解在美丽里,溶解在温柔里,去俘虏他所爱的女人的无尽缠绵。

总之,男人一学会了浪漫,女人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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