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街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华人街。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快速注册
x
【欧洲时报网】司法部周三(30日)发表公报声称,为在国外代孕母亲所生孩子颁发法国籍证明提供便利的通函“并不是承认代孕(GPA)合法”。 据法新社报道,司法部长托比拉强调,“总统和政府的立场丝毫未变。代孕在我们的法律中是禁止的,这不用辩论。” 这份上周发到法庭的通函规定,“仅仅怀疑”采用代孕不“足以拒绝”要求法国籍证明(CNF)的申请。 托比拉女士指出,某些法庭毫无困难地颁发这种证明,而有些法庭拒绝,“而这些孩子是法国人,他们享有这个权利。” 司法部解释,这份“通函可使一个法国家长在国外生的孩子能够凭CNF证明其法国籍,而这个法国家长持有国外‘可靠’的出生证明,证明孩子与他有血缘关系。”司法部强调,“这并不是发放出生证明的机器。家长必须出示可信的身份证件。” 司法部提醒:“一个在国外出生、家长是法国人的孩子就是法国人。” 反之,司法部提请人们注意,这份通函“绝对不涉及法国的代孕案例。代孕是民法禁止的而且受刑事处罚。” 司法部认为,右派猛烈攻击的托比拉通函并未修改法律。 司法部强调,出生证明“不授予法国籍,只是证明法国籍。这是法国籍的一种证明方式”。 美纳松女士解释,这样有关孩子可以获得一份法国护照,但无法记入家庭簿(livret de famille)。她有一对双胞胎女儿,是在美国代孕所生。她12年来一直在为她孩子的亲子关系得到承认到处奔走呼号。 司法部指出,法国当局,“包括上届多数派在内,决定不对代孕出生的孩子的亲子关系提出争议”,因为这“有违他们的最高利益”。 对这样的亲子关系进行争议可能会“迫使人采取监护措施,因为在法国的孩子被剥夺了合法代表”或“使孩子成为无国籍者,假如他没有代孕发生地的国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