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省郑女士问:我一直是联合周报的忠实读者,最近遇到一件事,请求指教。我和我丈夫婚后一直住在他母亲家里。因他长期有病,从今年新年开始丧失部分记忆力,生活不能自理,我必须每天给他喂水、喂饭,处理大、小便,无法出去工作。从四月份起,她母亲拿走了他所有的银行卡和身份证,我不知道她怎样取出了他的钱。每月她只给我们300欧元作为两人的生活费,说是要攒钱火葬他。8月2日他去世了(45岁,我比他大许多),我身无分文。在他最后一次住院时,他母亲等于把我赶出家门,她对我无理地大声叫喊,我问她为什么对我这样,她说因为我住在她家里。我女儿在法国,我受不了气,打电话让女儿接我走,现在我住在女儿女婿家。女儿因还房贷,还有一个孩子,生活也很紧张,两代人住在一起也不方便,但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联合周报2007年8月25日曾刊登过一篇有关pension de réversion的文章,不知我是否可以拿到一点pension de réversion?我丈夫去世时还未退休,可能只有十年工龄,我们是2005年8月16日结的婚。我想我可能没有资格拿到什么钱,如果有可能应该去什么地方申请?我现在很急于找一份工作,因为原先就喜欢看一些瓷器和古董的书,很想找一份这样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