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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随笔] 高雅文学中的粗口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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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 10:13:31 | 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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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雅文学中的粗口现象


       不文明的语言,就是粗俗、粗野、粗鲁•••••••
       但是在高雅的文学中还是时常见到。
       传说,纪晓岚在福建任学政时,写有一 副 对联 ,“睡 草屋闭户 演字 , 卧 樵 榻 弄 笛 书 符” , 这 副 对 联以南方口音来读,就会读成了“谁操吾 屁股眼子 , 我叫他弄 得舒服。 ”当他以这种方式在同僚好友中开玩笑时,同僚在开怀大笑中,感到了关系的一种亲密。这样的语言,看起来俗,也确实俗,是一种粗俗,但能给人欢乐,能在紧张的事务中给人以轻松,能缩小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给人一种亲近感。我看《纪晓岚传》时,也感到活生生的刻画出纪晓岚诙谐幽默、不拘小节、傲视礼教和才华横溢的性格特征。其实这样的例子还很多,如有一次,一个老太监看到纪晓岚的模样很是滑稽,就说“小翰林,穿冬装,执夏扇,一部春秋可读否?”纪晓岚一听这个操南方口音的太监在讥讽自己,就立即回击:““老总管,生南方,来北地,那个东西还在吗?”
       粗俗的语言在文学中有很强的表现力。大家不妨看看《红楼梦》第二十八回 “蒋玉菡情赠茜香罗 ,薛宝钗羞笼红麝串”中,那薛蟠的酒令词是“女儿乐,一根***往里戳”;酒令曲是“一个蚊子哼哼哼,两个苍蝇嗡嗡嗡。”真真粗俗之极,但只有这粗俗之语才能淋漓尽致的表现出薛蟠的俗不可耐。曹雪芹就是依凭这粗俗的语言,活灵活现的刻画出一个不学无术、粗鄙龌龊、灵魂空虚的公子哥儿。这是大粗俗,看似伤雅,但仔细想想又成就了雅,这和雕塑家罗丹的名作《老妓女》一样,丑到极点却从审美价值来看又美到极点。还有第七回,刻画焦大的酒醉,焦大居然颠三倒四的骂“不和我说别的还可,若再说别的,咱们红刀子进去白刀子出来!"这“红白”二字刚好用反,正充分表现了焦大此时已经醉醺醺了,而且仗着曾救过主子,才敢说出这么粗野的话。曹雪芹还喜欢在人名上暗示某些内容,如贾政贾赦一辈命名取“反文”,以示书香簪缨的一辈;贾琏贾宝玉一辈命名取“玉”字,以示金玉骄奢的一辈;贾蓉贾蔷一辈命名取“草字头”,以示草包衰落的一辈。你看薛蟠的妻子夏金桂,明里是“因他家多桂花,他小名就唤做金桂”,暗中却一谐音“嫁金龟”婿,以对应薛蟠家的“富”,一谐音“嫁今龟”,以对应薛蟠做了王八。这“嫁今龟”就有些粗俗了。但这是小粗俗,本来就在我们可容心理的范围,我们自然不会有什么不妥的感觉。生活中,你给人起这么一个绰号,恐怕就会挨骂的吧。
       再看看毛泽东《念奴娇•鸟儿问答》(1965年秋):
       鳎鹏展翅九万里,翻动扶摇羊角。背负青天朝下看,都是人间城廓。炮火连天,弹痕遍地,吓倒蓬间雀,怎么得了,哎呀我要飞跃。   借问君去何方?雀儿答道,有仙山琼阁。不见前年秋月朗,订了三家条约。还有吃的,土豆烧熟了,再加牛肉。不须放屁,试看天地翻覆。
       这首词,“鲲鹏”在和“蓬间雀”的对话中,以一句“不须放屁”,表现了一种鄙视,一种难以遏制的愤怒,一种无产阶级革命者的自信。因此,粗俗中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一种震慑“蓬间雀”的气势。诗词本来是极其高雅的艺术,但毛泽东并没有在规矩面前束手束脚,而让“不雅”的语言堂而皇之的进入意境,达到一种创造性的艺术境地。
       这种粗俗之语,在外国文学中也时常见到,都具有一种特殊的表现力。如在莎士比亚《李尔王》第二幕中,就有这么一段台词:

       奥斯华德 :你认识我是谁?
       肯特: 一个无赖;一个恶棍;一个吃剩饭的家伙;一个**的、骄傲的、浅薄的、叫化子一样的、只有三身衣服、全部家私算起来不过一百镑的、卑鄙龌龊的、穿毛绒袜子的奴才;一个没有胆量的、靠着官府势力压人的奴才;一个**生的、顾影自怜的、奴颜婢膝的、涂脂抹粉的混账东西;全部家私都在一只箱子里的下流胚,一个天生的忘八胚子;又是奴才,又是叫化子,又是懦夫,又是忘八,又是一条杂种老母狗的儿子;要是你不承认你这些头衔,我要把你打得放声大哭。

       在文学作品中,“粗俗之语”其实是一种修辞现象,既是修辞,以陈望道所说“修辞以适应题旨情境为第一要义,不应是仅仅语辞的修饰,更不应是离开情意的修饰。”那么,用“粗俗之语”,就应该考虑到适情适境适人适事适趣适意,否则就成了真正的爆粗口了,就会丧失其美学价值而沦入语言垃圾了。这和修辞中的飞白,雕塑中的残缺,戏剧中的丑角一样,我们以一种审美的视角来处理 ,就会以一种不美的方式达到艺术美的追求。
       这让我想到《庄子》中,写到卫国有一个奇丑之人哀骀它,这个人虽奇丑无比,能因丑陋惊恐天下,却能使人爱戴,“丈夫与之处者,思而不能去也;妇人见之,请于父母日:‘与为人妻,宁为夫子妾’者,十数而未止也”。鲁国没有主持政务之人,,鲁哀公竟然,把国事委托给他;他虽无达官贵人的地位,却能救人于死地;虽无聚敛财物,却能使人吃饱肚子。看来是丑在现象,美在本质。我们文学中的“粗俗之语”,也应当达到这样“外丑内秀”的境地。

       老子在《道德经》第四十五章 中说:“大成若缺,其用不弊。大盈若冲,其用不穷。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静胜躁,寒胜热。清静为天下正。”这里老子所提出的“现象与本质”的对立现象,是他哲学思想的一大贡献。我们由此也可提出“大雅若俗”、“大美若丑”,这正是我们处理“粗俗之语”所追求的一个目标。这种“丑”,表面看来是语言不合社会规范的粗野,没有文化品位的粗俗,不知高低分寸的粗鲁,不明艺术技巧的粗苯,但我们以审美规律来处理而达到“大美”。
       生活中的粗俗类语言,也有宜与不宜的区别。比如一些粗俗之语,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情境中,我看是可以宽容的。举个例子,某天早晨,我们单位保卫科长见了我,闲聊中给我讲了个笑话,他说一个老师和学生练习对对子,老师出的上联是“后宫佳丽三千人”,学生的下联居然是“铁棒磨成绣花针”,于是教室哄堂大笑。当然任何教师不会出这样的上联让学生来对,学生也不会连一点对偶对仗的知识都不懂,不过就为取乐而已。
      但有关文明礼貌,不论怎么说还是应当认真对待。记得几十年前,我在佳县申家湾中学教学时,语文教研组长,接二连三组织全组来听我的课,我感到这是有意找我的茬,我忍无可忍,就在讲柳宗元的《黔之驴》时,当讲到“稍出近之,慭慭然,莫相知”,我以释“慭”(课文下注释为“小心谨慎的样子)字为由,以六书入手,指桑骂槐到“大家看看这字形”,我停顿了一下接着说“来了一只犬,心里该怎么样呢?自然是要小心谨慎的!不然,你稍有疏漏,它就会狂吠不止咬你的!”说到这,我还居然说肚子疼,自顾自到办公室吃药去了。自然这件事后,受了校长一顿训,也受了全教研组成员的一顿批。现在看来,这样粗野的语言,实在不妥当。当然如果这些是虚构的小说中的一个情节,根据题旨情境,又有什么不对呢?
       总之,文学中粗俗之语,要注意情景,要注意分寸,要注意数量,不然就会丧失审美价值而成为名符其实的粗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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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 10:18:34 来自手机 | 看全部
真真假假,虚虚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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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 11:40:23 | 看全部
本帖最后由 ©LRJ 于 2014-2-2 16:38 编辑

语言是否粗俗,每个人往往在各自可容心理的范围里判定。同样一句话,同样一个故事,不同的对话者,不同的场景,感觉会是不一样,有时也许是截然相反的。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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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 17:07:08 | 看全部
粗俗的词语如果入情入境,也不乏粗俗中泛出高雅的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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