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共收到家庭工合法化申请:1724份取消驱逐法令:根据(art. 1-ter comma 8 del decreto legge 78/2009 convertito nella legge n. 102 del 3/08/2009) 法律规定:直至合法化声明审理结束前,被申请的劳动者不能被驱逐出境,也不能根据移民法规或劳动法规同雇主一起成为刑事和行政处罚对象。 除此之外,根据(ai sensi del comma 12 dell'art. 1 ter del decreto legge 78/2009)法令规定:一旦申请被确认为可接受,统一窗口将通知雇主和雇员签订居留合同,过去的驱逐令届时也将失去法律效应。在移民统一窗口的流程:那些已经留下自己电子邮箱的雇主将可能会很快接到移民统一窗口的通知。如果没有写上邮箱地址可与移民统一窗口联系,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申请了这次家庭工合法化的人员是否能够持收据出入境,针对这个问题意大利内政部2009年10月2日的通告明确指出:申请合法化的人员与那些根据劳工法令正常进入意大利的移民不同,那些人可以持申请延长居留的收据出入意大利国境,而申请合法化的人员手中的收据没有出入境的效力,因为这种收据不具有预防仿造的安全措施,因此这些人必须继续等待,直至他们签署了工作合同并递交居留申请时为止,只有凭从邮局寄出申请居留的收据才能够出入意大利。移民统一窗口和公民服务窗口URP建议申请者耐心等待通知,可能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每周将安排近100个约会)。并且不要频繁的前来获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