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操作将在您下回登录时自动记录您的这次国家选择。如需重新切换,可通过切换国家完成。
楼主: gignano

[快讯] 瑞安男子18年前涉嫌杀人偷渡意大利 中秋节归国伏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9-7 08:00:05 来自手机 | 看全部
picture.jpg
18年前因冲动在上海杀人逃亡意大利米兰的陈雨顺(化名)在上海市公安边防支队的政策感召下,通过我国驻意外交机构的协调和沟通,于昨天凌晨乘坐客机抵达浦东国际机场回国自首。2011年以来,上海市公安边防支队在公安部“清网行动”中,多次奔赴陈某浙江瑞安家中进行走访,宣传政策并帮助陈某父母解决就医看病的难题。最终,海外逃亡多年身心俱疲的陈某选择回国自首。
1996年小年夜的下午,温某伙同多人携带长刀前往童某位于崇明县横沙乡的暂住处,调戏其妻子并勒索敲诈。陈雨顺长期在当地打零工,在听闻“大哥”童某的“遭遇”后立即跟随其他4人,携带土枪和长刀四处寻找温某,并在一理发店内将温某杀害。
案发当夜,陈雨顺就坐小船逃离了横沙岛,逃回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县的老家。同犯陆续落网,陈雨顺每天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2000年,陈雨顺经人介绍认识了王海芳(化名),并隐藏了其杀人外逃的事实与其结婚。婚后的陈雨顺从浙江乘船偷渡前往意大利做苦工。不久,其妻通过境外劳务输出也抵达意大利,并生下了一对儿女。
2005年,陈雨顺被列入“网上追逃系统”。2011年以来,上海市公安边防支队在公安部“清网行动”中开展了长时间的摸排和调查工作,多次奔赴浙江瑞安进行走访。于2013年回国的王海芳得知案件来龙去脉后,一时震惊几乎昏厥。边防民警鼓励她协助劝说陈雨顺投案自首,之后经常上门关心其家中生活,还帮助老人解决就医看病的难题。
今年,陈雨顺的父亲去世,家中还有80多岁的老奶奶。边防专案组再次登门做工作,王海芳终于答应劝说陈雨顺回国投案。目前,陈雨顺将移交相关部门,并进入司法程序进行审理。



来自: 华人街iPhone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4-9-7 08:09:19 来自手机 | 看全部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4-9-7 08:11:24 来自手机 | 看全部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7 08:13:29 | 看全部
没文化,真可怕。再等两年就过了刑事诉讼期了。到时回国也没人能抓你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7 10:04:16 | 看全部
刑事案件有诉讼时效吗?

刑事案件没有诉讼时效。应当说刑事案件是追诉时效与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法律概念,不可混淆。我们知道民事诉讼时效可以中止、中断和延长。而事诉没有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在刑法理论上,时效一般分为追诉时效和行刑时效。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规定,可以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这个有效期限,就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超过时效而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行刑时效即刑罚执行时效,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对犯罪分子执行刑罚的有效期限;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的刑罚已经超过法律所规定的执行期限,那么所判决的刑罚不再执行。我国刑法没有规定行刑时效,只规定了追诉时效。 所以说刑事诉讼没有"诉讼时效",法律定义叫"追诉时效".追诉时效是指犯罪人的犯罪行为经过一定的时间后,司法机关不再对其提起刑事诉讼。法律对追诉时效有四种规定: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7 10:52:26 来自手机 | 看全部
坦白从严抗拒从宽


来自: 华人街iPhone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9-7 10:58:01 来自手机 | 看全部
当官的感觉要糟的时候都知道跑路,投案自首就是对自己不负责的做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7 11:17:23 | 看全部
回去坐牢坐到死'真是什么鸟多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7 13:45:56 | 看全部
唉~  逃了这么久还回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7 14:23:15 | 看全部
“伏法”是什么意思?查查再说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7 15:23:04 | 看全部
感慨太多,毕竟是人,杀了人,一生有阴影,不是当事人,无法理解当事人心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4-9-7 15:27:03 来自手机 | 看全部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7 20:34:10 | 看全部
都逃了这么多年了再回去自首不合算啊,我知道逃亡的这18年没有比呆在监狱好过。要自首还不如当年就去自首也许早释放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8 06:56:22 来自手机 | 看全部
装逼人士可真多,毛都不懂还刑事诉讼期。刑事诉讼期20年是指你杀了人,没被发现,没有立案,20年后才发现尸体,才算过了期限。当时只要立案侦查了就永远也不过期!还有这个案件,他不算主谋,也不应该算故意杀人,应该算伤害致死,然后有自首情节,还有被害人有过错在先,如果积极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刑期应该不超过10年。老实说他我认识,老婆带着孩子回国不出来了,留他一个人在工厂做工,居留又办不起来,不自首的话等于一辈子见不到老婆孩子,还要永远躲躲藏藏得过日子,这样自首的话至少还有个盼头,也算是一种解脱!



来自: 华人街iPhone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华人街

法国公司:Sinocom sarl
地址:47 Rue de Turbigo,
75003 Paris,France
联系电话:(0033)-(0)144610523
意大利分公司:Sinocom Italia Srl
地址:Via Niccolini 29,
20154 Milano, Italia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扫描苹果APP

扫描安卓APP

QQ|Archiver|手机版|华人街 huarenjie.com

GMT+1, 2024-11-20 04:45 , Processed in 0.066142 second(s), Total 11, Slave 8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管理COOK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