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操作将在您下回登录时自动记录您的这次国家选择。如需重新切换,可通过切换国家完成。
查看: 497|回复: 0

[街友互助] 德国法律中“虚拟股东大会”的合法性 转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6-19 14:4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街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华人街。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快速注册

x
   传统公司法意义上的股东大会是指股东们在一个物理空间内召开会议。随着通讯科技的发展,技术上提供了使用网络虚拟的空间(聊天室)召开会议的可能性。通过网络视频系统召开股东会议,无需与会者车马劳顿,经济便捷。

    但是,这种网络视频会议召开股东会议的新形式是否在法律上被认可呢? 股东会议决议往往因为瑕疵被申请撤销的案例比比皆是,无效的风险是很高的。这不仅可能由于召开股东会形式上的欠缺(邀请的形式和期限)导致的无效,更多的是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公司章程上的基础条款而导致无效。

    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下,公司章程是可以自由设定的。

    对此,应当理解股东会议的基本意义,也就是它最低要满足会议参加者能够互相看到,听到并且能够互相交流讨论。从这个意义来看,通过网络视频电视会议室可以满足上述要求的,它能保障会议参与者同时出席。虽然在法律上对这种视频会议形式的股东会议仍有争议,但在德国法院判例中,已经对此种形式予以了确认(参见: OLG Hamm, Beschluss vom 27.9.2011 - I 27 W 106/11)。

    为了谨慎起见,应当在公司章程中尽量对这种形式予以详实的阐述,并在每次召开股东会议的邀请时,就该次会议召开的形式予以具体明确。同时要保证这种网络股东会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比如以密码拨入,防止非与会人员加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华人街

法国公司:Sinocom sarl
地址:47 Rue de Turbigo,
75003 Paris,France
联系电话:(0033)-(0)144610523
意大利分公司:Sinocom Italia Srl
地址:Via Niccolini 29,
20154 Milano, Italia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扫描苹果APP

扫描安卓APP

QQ|Archiver|手机版|华人街 huarenjie.com

GMT+1, 2024-12-21 16:40 , Processed in 0.099936 second(s), Total 8, Slave 6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管理COOK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