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阿亮 于 2012-6-9 18:53 编辑
从7月5日起警察不可以拘留无证者超过4个小时
街友补充:
http://www.huarenjie.co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544713&pid=3266628&fromuid=19214
本邦联合律师事务所:
法令是欧盟法令的一个国内合法化法令。去年十二月的时候,nanterre的法院就已经下达过一个相同的判决。其实该法令只是改善了被怀疑身份有问题的当事人在警察局的待遇,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被抓的没有身份的外国人被移送并羁押在行政居留中心,继而可能被遣返回国的命运。
首先,针对被怀疑没有身份的外国人(不是因为打黑工,或其他犯罪行为被逮捕的外国人),警察不可以对其采取惩罚性的拘留措施。警察只有4个小时的时间对嫌疑人进行 « 身份核实 »。
核实身份后,如果其身份合法,但是人必须被释放。如果身份不合法,那么非常不幸,但是人将会被移送至行政拘留中心。 整个程序进行地非常快。因此,从外国人被警察居留的那一刻起,一定以最快速度联系律师,尽快准备辩护材料。
O(∩_∩)O哈哈~,沙发是我的啦
阿亮 于 2012-6-9 18:52 使用 抢沙发 抢夺本帖沙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