斐斐 发表于 2011-7-22 13:57 
我知道你们已经仁至义尽 . 警告周.刘多次了.对付骗子是不需要讲情义的.我只是很气愤.你们为什么迟迟不用 ...
错怪你了,不好意思。
我们已说过,为了使他们心服口服,发这个贴是为了针对他们的 2 点托词于借口:
1、店TRAITEUR 卖给他们的价钱太贵。 2、店TRAITEUR 卖给他们时,他们受骗了。理由是烟囱不合规格。因他们买下店营业一年多后,烟囱失火了。 想让大家看看,也让他们自己看看,这样的托词与借口说的通吗? 诉求法律是最后的手段,我们想先从人性、人格上讨个说法与平衡,也再给他们一次反省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