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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协会CLCV周一(7日)发表公报宣布,协会以合同推定欺诈条款罪,将10家移动电话公司告上法庭,其中包括4个主要移动电话公司:橙色(Orange)、SFR、布伊格(Bouygues)和Free。据法新社报道,协会指出近几个月来受理了众多消费者投诉,研究了主要移动电话公司合同的普通条件,“核实了消费者与职业人士之间的关系是否平衡”。 协会概括指出,通过核实,发现很多条款是令人无法接受的。主要如“以特别模糊,甚至难以理解的方式确定合同的限制条件”,“有时乱收费”或“一项服务不再提供,却依然收费”。 协会主席马德女士指出,周一向巴黎、南泰尔(Nanterre)和克雷代伊(Creteil)大事法庭递交了传讯书。 协会特别指出,所谓“无限制”要约实际上包含了重要的使用限制,但这些限制条件以小号字出现在广告上,一般人不会注意。协会揭露,“移动电话公司毫不犹豫地把它们的‘无限制’要约规定为‘合理的行为’、‘不过分使用’或‘大众顾客正常使用’”。协会在公报中公布了多家公司的普通条件摘要。 协会还遗憾地指出,有些公司“取消或缩减消费者要求服务不好或根本未提供服务的职业者修复的权利”,欺诈性地设法限制自己的责任。 有些公司规定,若网络出现故障给予少得可怜的一欧元定额赔偿,或把它们的责任限制在“出现最重大技术故障的情况下”。 马德女士宣称,消费者协会虽与移动电话公司在某些机构内进行过交流,但无济于事。 CLCV总干事萨尼埃也指出,仔细研究了20种正在销售的合同后发现,“普通条件很多,技术性很强,使人不敢尝试阅读理解。但这里面包含了很多令人无法接受的条款,我们视之为欺诈性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