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女翻身了 发表于 2011-7-13 16:09
这个问题很纠结哦. 不过有心向上的人 总会改的,无心的 也就狗改不了吃屎了 对吧 ...
在当代中国,妓女则大体分为六个等级。 最低等的六等妓女,多为生活艰难的下岗中年妇女,以低收入阶层特别是其中的中老年男性为卖淫对象。这类妓女,旧社会称为“流莺”,新时代称为“站街女”,是卖淫女中收费最低的一种, “不管三块五块,关键动作要快。”她们是社会最底层的最穷苦的人,沦落到只要有人出钱,随时都出卖尊严地步,值得同情。 五等妓女以上,都是青年女性。其中五等妓女是除六等妓女以外在中国妓女中姿色最为平常的。她们以中低等收入的男性为卖淫对象,比起站街女来,她们收取嫖资要高许多,有固定场所,多数集中在低等发廊、洗脚屋、按摩院,十元小旅店、低档旅馆。总体上说,她们和六等妓女一起形成了妓女中的低收入阶层,也是多年来扫黄的主要对象。 四等妓女,就是通常所说的三陪女,集中在较高档的宾馆、酒楼、娱乐场所,以陪歌陪酒为掩护,以陪床为实质,和三等妓女一起,形成了中国妓女里的中等收入阶层。她们以社会中等收入阶层为性服务对象,通过陪歌陪酒和嫖客熟悉,进入情感角色,和低等妓女比起来,她们不仅可以从买卖过程中获得比较充分的性快乐,而且收入大大高于低等妓女。她们称三陪为“上班”,称月经来潮为“休假”,称嫖客为“老公”、称去应熟悉的嫖客招嫖为“送外卖”,名堂甚多难以尽举。这些人多半年轻、清秀,是渴望感官刺激、爱慕金钱财帛而心甘情愿做妓女的。 三等妓女,出入四、五星级宾馆,神龙见首不见尾。她们的卖淫活动,通常有宾馆的紧密配合,可以先查阅住客的登记资料,从中选择性服务对象;有的还有专门的经纪人、皮条客;甚至通过征婚广告引诱年轻的男性做嫖客。从获取嫖资上来说,她们和四等妓女大致相同,但如果说四等妓女还要时时提防公安机关的“扫黄”行动的话,三等妓女则完全可以高枕无忧。 二等妓女,以律师的助手、企业老总的秘书或者直接以权贵阶层的二奶身份出现。她们不仅有固定的卖淫场所、固定的卖淫对象,在性安全与治安安全方面有着无比的优越性,而且有着三等以下妓女不可企及的丰厚的嫖资。她们的嫖资是房子、车子、或者花不完的钱、戴不完的首饰。这个等级的妓女的存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公平和稳定,对其他相关女性的伤害也最大。 一等妓女,处在妓女的最顶层,也处在社会的最顶层,她们是严重影响全国人民物质文化生活质量的社会破坏者。比如高官的公共情妇李薇,就是这样的一等妓女。她们卖身投靠大大小小的当权者,以卖淫来攫取巨大的社会效益、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只要嫖客手里有其所需的各种权力,就主动上门送嫖。她们获得的嫖资,可以是弄个科长、处长甚至县级、市级重要女领导;嫖资少的,也能得到个把好企业或者几个好工程。以影视导演、制片人为卖淫对象的,嫖资高的可以一嫖而红,从此出台费广告费源源不断滚滚而来,嫖资低的也可上戏露脸,获取平常百姓难以望及项背的利益。 这等妓女,不仅大量攫取特权,侵害广大公众利益,而且成了官场贪污腐败的催化剂,严重地影响社会政治清明和公平公正,已成为当今社会一大祸害,令人切齿痛恨。所以,这一等妓女虽是最安全和嫖资的最高获得者,她们的嫖客所承担的风险却同样是最高最危险的。 所谓“扫黄”,不过是制裁和驱赶低等妓女,对那些真正危害社会的中国妓女,那尤其是一、二等妓女,是根本不可能触及皮毛的。 不过,当代中国很忌讳妓女这个称呼了,去年以前叫“卖淫女”,从去年开始叫“失足妇女”,就如“失业”不叫失业,而叫“待业”或“下岗”。——这得感谢中国文字的博大精深,为中国的当权者增了不少面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