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来的路上,没招惹谁,碰到两个二十多岁的阿拉伯女孩二话没说就按住朋友的女儿,朋友女儿问她们是不是有毛病啊,两个阿拉女的就开始不爽了".
这句话不是很能看的懂,
第一, "按住朋友的女儿"是怎么按住的,是站着坐着还是直接按住在地上.?
第二,"朋友女儿问他们是不是有毛病啊",这个女孩子当时的第一反映为什么不直接问为什么,怎么了?而是直接问她们是不是有毛病?
第三,"两个阿拉女的就开始不爽了",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是那个女孩子如果保持被按住的状态什么都不说,那两个阿拉女就会爽吗?还是就可以避免挨打?还有就是北站那里总是有很多人,遇上这种情况,女孩子为什么没有大声呼救.
第四,如果我是那个女孩子的家长,首先是肯定要Porter plainte的,同时我会很想了解情况,为什么那两个女人会在大厅广众之下直接按住自己的女儿.是他们认错人了,还是另外有原因.?
当然,无论如何打人的人是应该遭到谴责,不管他是哪个种族的,.更希望能得到应有的惩罚.所以,当然是要告的,这个是不需要讨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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