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是因買家不肯接老工人,老板為了要賣店也沒辦法.
買家為何不要樓主,因他的年資已近一年半. 一個工人超過兩年工齡,萬一和老板有糾紛,告到勞工法庭,老板就吃不完兜著走,很慘劇!
而樓主是才拿的勞工居留,國家規定: 勞工居留,兩年內不可換老板和工作職位,薪水.所以樓主也不敢辭職,怕換不到居留.
若老板辭退工人,工人可直接告到勞工法庭,老板一定被罰得很慘.所以老板也不敢亂來...
我建議樓主要老板和買家談: 樓主先寫個辭職信,在換到居留後才生效.這樣對買方也有個保障,樓主到時自動會離職.也許到時後,因樓主人誠懇,做事勤快.新老板反而捨不得放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