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77省MELUN,我有10年间的在法证据,其中包括,每个月的银行账单(我有很多账单都有存入1千欧以上的支票的进账,有的年份的某些月份却是账户余额不足,或者整月的进出账目只有两三项 我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会不会被问到支票的来源,是否收入来源 ,或者在进出账目过少的月份被怀疑人是否在法国????? ),手机账单,看医生及申请AME的证据,当然还有学生时期打工的报工单等等,但是问题是每次我想报税时都没有成功,不是以护照上注明是 学生为由,或者被要求提供居留及FICHE DE PAIE 等原因给拒绝。但报税单是很重要的证据,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还有,虽然我和我老公共同生活了9年以上,但是我们的证据几乎都是同样的地址的证明,而不是一张证明上有我们两个人的名字,而且我们没有孩子,不知道警察局会不会说我们的证据不充分。
最后,我想请问,我要不要按照申请工作居留那样把CONTRAT DE TRAVAIL 那两张表格,和老板的证明等等都放进去,还是只放一张PROMESSE D' EMBAUCHE 就可以了。不知道LZ 了解不了解77省的审理的侧重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