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居留更换需要的材料: 1.申请人居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在5年内更换过护照,过期老护照正本 3.被依附人居留原件及复印件。 4.市政府住家合格证明(注意最近有地方办理需要向市政府提供工资单)。如果前面已经申请办理过的,没有改变住址不需要,只是提供市政府全家户籍证明就可以。 5.如果有学龄子女,子女的学校就学证明 6.夫妻关系公证或声明。子女的提供关系公证书(目前没有过期时间限制) 7.医疗卡 8.tasa790(052) 9.申请表格EX-02 10.担保人保险的第一次alta材料(直接去保险局免费办理) 11.担保人的工作合同,RENTA,护照复印件要求全本复印,包括空白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