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1]放生動物 是行善或殺生?
日前在臺北市區公園內,有環保志工發現大批外來種牛蛙、巴西烏龜等。由於牛蛙是體形最大的蛙類,會吃掉其他蛙類,恐怕會對生態引發相當的衝擊,因此動物保護團體呼籲政府應立法管制放生行為。
根據聯合報報導,保育義工李文貴在北市富陽公園的小溪溝中,發現了大批牛蛙,當天就抓了四十四隻。幾天後,又發現小溪溝裡到處可見牛蛙趴在石縫中,不到半小時又抓了二十多隻。由於這些牛蛙體形相同,而且數量多,極有可能是有人買來放生,甚至是廟宇代辦的大規模放生。
臺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表示,臺灣近五百個寺廟或團體,會接受施主委託代辦放生,從鳥類到哺乳類動物都有,幾乎已變成一種商業行為,估計全臺寺廟每年放生的物種數量超過兩億隻。
林務局表示,體形大的動物吃體形小的,這是動物界的定律。因此,牛蛙勢必排擠其他本土蛙類或兩棲類的生存空間;如果順利繁衍形成族群,破壞力會更大。巴西烏龜也是目前常見的另一個氾濫外來種,如果飼主任意放生,以巴西烏龜對棲地的適應及雜食性,很容易成為強勢物種。 放生是臺灣和東亞、東南亞各國存在已久的一種民間活動,新聞報導中所提到的估計數字──全臺寺廟每年放生的動物超過兩億隻,這還不包括商業活動及民眾棄養的數量。不管是放生還是棄養,都會造成外來種入侵、食物鏈遭破壞、雜交種產生,以及基因及生物相改變等問題,嚴重衝擊生態環境。
臺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表示,放生活動可分為以下三種:第一是「臨時性放生」,沒有固定的規模或是日期,可能只是經過市場買下待宰殺的家禽或動物,抱持著「救牠們一命」的慈悲心,影響並不大;第二是「規模性放生」,屬於某些團體的附屬活動,固定和商家購買動物,並在特定節日放生,危害較大;但最嚴重的莫過於「專門性放生」,有些宗教團體以放生為主要活動,經常大量購買動物野放,供應商因此不擇手段的濫捕野鳥、海龜等野生動物,飼養在倉庫中,再運送販賣給野放團體,過程中常造成不少野生動物大量死亡。
朱增宏說,這種為放生而放生的作法,缺乏對於生態影響的認知,以及對於被放生動物特性的了解,不但可能讓「放生」後的動物,離開原來的生長環境,因為適應不良而死亡;僥倖不死的,也可能造成放生地的環境改變或生態影響,危害當地原有物種。
「這就好像一個家庭突然湧入數十、上百個人要共同生活,倘若沒有經過審慎評估,放生只是加速死亡。」朱增宏說,棄養或放生動物必定會破壞當地生態環境食物鏈。例如陽明山國家公園原本是一個穩定平衡的生態體系,但民眾棄養的貓、狗大量進入後,開始扮演著「掠食者」的角色,對一些小型野生動物,如野兔、鼠類、竹雞等進行掠食,也對遊客安全產生威脅。
除了團體大量放生,個人零星的放生行為更是常見。有些飼主出於好奇,喜歡飼養外來種動物,卻在寵物長大後發現不好飼養而丟棄,例如巴西龜、鱷龜、黃金鼠、牛蛙等,這些外來種寵物競爭能力強、存活率高、抗病力強、成長速度快,一旦被棄置在野外,將對生態產生嚴重的衝擊。
朱增宏建議,可將放生改為「護生」,或是推廣素食、勵行環保與社會服務。飼養寵物要量力而為,並且擔負起照顧寵物一生的責任,這不但是尊重生命的行為,也是保護環境的表現。
編輯臺觀點
放生的惻隱之心與美意,原是值得尊敬的,但是如果未考慮野生動物的來源、生態就隨意「放生」,往往不能達到積德為善的目的,反而容易造成連鎖傷害。不隨意放生和棄養,才真正是尊重生命、愛護動物的生態保育觀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