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nliaoyidali
°弃〝_o 发表于 6 小时前 这事朋友圈也看到了。。楼主是当事人嘛? 协议上有写过渡房自行解决。你说的不解决是钱没谈妥嘛? 现在开拆又闹。说到最后还不是嫌钱给的不够。。 你让拆。人家需要强拆嘛。签了字就是双方同意了。这里怎么不把拆迁补偿的意见书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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ღ玲儿 发表于 2 小时前 你有脑……整个仁庄乡就这家没解决,还有脸发帖……不是刁民还是什么,丢脸多丢到国外了。这防洪堤的路开发起来又不是廖书记自己家的,这是整个村的发展……
绝地苍狼 发表于 26 分钟前 城市的发展是不可能因为个人问题而受阻的,而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因此根本就不具有强占之说,最多说是补偿损失而已。 防洪大堤是保护一方百姓的安全(也包括楼主所说的受害人),城镇的建设不是个人的利益,而防洪堤坝所征之地应该不止一家,为什么受伤害的只是你最后一家呢?经查....实属罕见的刁民(不是两老人,是老人的子女利用二老获取经济利益而已)。
一个小孩 发表于 2018-1-14 08:22 阿姨~你可真为仁庄的发展着想哦~ 心好大。不过眼瞎 你没看到承诺书上白纸黑字写着六个月解决 还盖章了 ...
ღ玲儿 发表于 1 分钟前 别叫我啊姨,我可没这么牛掰的侄儿侄女……名人,丢人现眼
ღ玲儿 发表于 4 分钟前 别叫我啊姨,我可没这么牛掰的侄儿侄女……名人,丢人现眼
ღ玲儿 发表于 8 分钟前 别叫我啊姨,我可没这么牛掰的侄儿侄女……名人,丢人现眼
ღ玲儿 发表于 2018-1-14 10:26 这楼主一看就是刁民,发帖博同情……,不站他们那边……就像疯狗乱咬人。大家谨慎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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