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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ui2019

生命的意义——作者:蒋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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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3 17:35:14 | 显示全部楼层
人都是有残缺的,没有完人。人都是有限的,处无限的世界里。这几位是眼睛,另外的人可能就是聋、哑、瘸、呆;身体的健全不等于心灵的清洁;彼处的真理放到别处未必还管用;西方的哲人讲“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说得真好。为什么对于一个事物的描述只能有一种呢?为什么一件东西不能同时是红的,又是白的,还是绿的,甚至也是黑的呢?为什么它不可以既是大的,又是小的?这些不同的特征难道不能同时属于同一个物品吗?当我们面对不同的观点、爱好、行为……,我们能不能多问几个为什么?只有当我们发自内心的理解对于一个问题可以有不止一个正确答案的时候,我们才能真正的开始学会欣赏别人给出的答案。我想我们才可能更接近于真相、真实。这四点归结一堆,我想,只是底线,是这几位盲人都保持了道德的底线-——常识的底线——作为人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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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3 17:48:17 | 显示全部楼层
诗意秋凉

果实,正在降低内心的温度
落到秋的怀里,满心羞愧
一股纤细的溪水
悄无声息,灌溉了娴静的九月

田园收拾完俗事
回到干净的家。立于门楣
望光洁的女子
从远方飘渺而来,手指上
尽是幽凉的花瓣

日子走得累了,停伫清澈的河岸
坐下来,濯洗蒙尘的双足
这场安宁过后
还有哪阵清风,可以把眉头
轻轻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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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3 17:50:3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造梯田的隆隆炮声,给水桶“革命化”的婚礼献上了一份厚礼。
   “水桶娶媳妇啦!”一群孩子兴高采烈地朝着缓缓而来的新娘跑去。
     1969年冬季。
     那个时候,结婚实行“革命化”,新娘没有大红大绿,与平时着装没有什么大的区别,只是胳膊肘上多了一个布包袱。      
     “革命化”规定,结婚不得有迎亲的队伍,也不许有嫁妆。新娘家配一担崭新的箩筐和简单的农用工具作为陪嫁,是上面的统一规定,也是“抓革命,促生产”的需要,更是同传统习俗决裂的象征。
娶亲那天,在大队干部的“陪同”下,水桶挑着箩筐与新娘结伴而行。也就是从那一刻起,他们便成为一对革命伴侣。
  
                                                       (一)

    水桶是个绰号,真名叫平安,是因为他长得又胖又矮像只水桶。水桶小时候很苦,六岁那年父母相继离开人世,村里六十多岁的老光棍祥浩爷爷,见水桶无依无靠,可怜他饭都吃不到口,便收他为伴。好景不长,十三岁的时候,祥浩爷爷去世,水桶又沦落为孤儿。
    水桶没有跨过一天学堂的大门,使本来智商有些迟钝的他,光有一身憨力气。
    时间对平常人来说,“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对孑然一身的水桶而言,那是度日如年。在艰难的岁月里,水桶已步入而立之年。
     这些年来,有许多的好心人,相继给他介绍了好几轮对象,只是因为他自身的形象太不伟大,加上又是个“半转”,所以,每次相亲都是以失败而告终。
     水仙初中毕业,长得如花似玉,二十七岁的大姑娘还没有嫁人,她那地主出身的家庭,给她的婚姻带来了不好的厄运。
     水仙和水桶的结合,是两个大队的革命干部戳和的。
    “我没有文化,上没有爹娘,下没有兄弟姐妹,只有一身力气。但我出身好,是贫农,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结成革命伴侣。”按照大队干部事先编好的“台词”,水桶很吃力的背着。话说得虽然不是很自然,但他的坦率和诚实还是打动了水仙的心。
    “我出身不好,如果你不嫌弃,我愿意嫁给你。”水仙腼腆的低着头,纤秀的手指不停的折转着上衣的衣角。
    这次见面,是在双方大队干部的“陪同”下进行的。所以,相亲进行的非常顺利,女方根本没有提出什么疑虑。
   “那好,既然你们自由相爱,婚期就定在冬月初十。这是党组织对你们的关怀,你们一定要珍惜,要知恩。”两个大队干部当场拍板,也就给他们的婚姻增添了一份神秘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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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3 20:0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少年后,我依然在爱

我承认 我已不再年轻
一些没有锈迹的快乐 在尘埃里慢慢远去
世事如烟 我容颜斑驳 缺损
逐渐多了石头的清冷
你甚至可以在我身体里
摸到裂缝 摸到一场暗藏的风雨

只是 我想说
多少年后  我依旧在爱
爱着河流 村庄 和旷野
爱着每一个到来 却又转身而去的日子
爱着每一个走近 又离开的人

无论是花朵 落叶 石子
还是清风 鸟鸣 甚至一根荒野的孤烟
我都深怀挚爱
或许 这些的爱细如青草 微不足道
但每一片叶子 都有悲悯的泪水
和时光留下的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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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3 20: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世间有太多的精彩
它属于一些人
而另一些人
只远远旁观

一个城市有繁华与荒凉并存
有一些人夜夜笙歌
仿佛前程似锦
而另一些人
暗然神伤
何处是归程

数不清的人
我和他们
一个人走上一条路
走向四面八方
后来 又在某个地方汇拢
只是 我和他们
始是陌路 也终成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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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3 20: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岁哪知世事艰,
中年方晓人情暖.
原来人生输不起,
朋友兄弟妻儿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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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3 20:39:27 | 显示全部楼层
仙女路夜市排挡

   

          白天它们是一条安静的小街,早上骑车经过,空空荡荡的路面,地上一片濡湿,水痕呈土黄色,色略淡,气味浓烈。与繁华的城站路相比,它们此刻是落寞的,冷寂的,仿佛沉睡已久。

         
         晚上6点过后,所有的喧嚣变魔术似的全部呼啸而出,人们无法想象,一夕之间,这许许多多零碎的,鲜活的事物纷纷从哪里突然冒出来的,一张张可以收缩的粘满油污的木头桌子,看不出颜色的煤气坛子,灰乎乎的灶台,冒着“嗤嗤”热气的高压锅,堆得象一座座小山似的大红虾球,一条条令人垂涎欲滴的鸭脖子,一串串用铁钎穿好的新鲜肉串,色泽艳丽的四季鲜蔬,长方形写上摊主姓名的可推动餐车。桌子都摆到了街两边,一盏盏发黄的老式灯泡不知疲倦地亮着,空气里堆积着刺鼻的麻辣油烟,摊主们或胖或瘦,嗓门洪亮,和蔼可亲。一条几十米长,著名的仙女路夜市排挡就这样热闹地拉开了帷幕。

         
         人们从各个方向奔涌而来,说说笑笑,大声吆喝,穿着家常棉布T恤,女人则是简单的麻布裙子或简单的牛仔,不用着正式的装束,不用遮遮掩掩,不用你推我让,大家都是最真实的朋友或亲人,没有利益,没有虚伪,没有殷勤,一切都是那么随意和浓烈。服务员大姐或小妹或大叔,个个都有几分“霸气”,吆喝声中充满了紧迫感,哪怕你点单的节奏把握的还算紧凑,他们也会催促:“快点啊,那边都等着呢!”点单的人也不气恼,回一句:“好好,先吃着好了。”于是,各种小吃就开始飞快地端了上来,鸭脖、臭干、羊肉串、螺蛳、毛豆、鸡翅、鸭舌、鹅肠、田螺、藕片、猪血、鳝丝、猪蹄、牛筋、牛尾、鸡杂等等,各色小吃或菜肴都色香味一应俱全。单说那最著名的红油虾球,用花椒,红尖椒,蒜子,老酒,陈醋,白糖,猛火爆炒,装盘后色泽鲜艳,一咬一口浓汁,麻辣,鲜香,微甜,虾肉鲜嫩柔滑,配上凉爽的雪花啤酒,三五好友划拳猜掌,大声说笑,令人回味无穷。还有各色烧烤,羊肉,脆骨,肥鱼,新鲜韭菜,全部刷上鲜香的麻油,芝兰,花椒粉,在红红的材炭上爆烤,浓烈的烟火气此起彼伏。那些擦皮鞋的,卖唱的,卖花的人们,他们穿梭于吃客中间,微笑吆喝,该挣钱就挣钱,没有谁遮掩,大大方方,不卑不亢,喧嚣和麻辣的气氛,形成了一幅绝妙的市井图。记得有个卖唱的小伙子,二十来岁,总穿件大红短袖,边弹贝司边对着小小的简易话筒演唱,水平还比较的专业。那火辣辣的情歌和蹦蹦跳跳的卤味猪耳朵一起放进嘴,其组合的味道新鲜而刺激。

         
         人们劳累了一天,往往在这里,大家笑笑闹闹,才能彻底放松自己,不醉不休,看世俗风景和各色面孔的突然隐现,最真实的和最虚幻的,可谁能说清呢,谁都真实,谁都不真实。在这里,大家突然会悟出一个道理,人活着,其实不用需求太多,开心就好。于是,大家略一沉思,坐看万家灯火,嘴里常着浓烈的家常小菜,叹一句:“生活原本就是这样大红大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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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3 20:4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虫吟

它从不自诩歌唱家,或诗人
却天生有歌舞升平的好才华

它沿着草根相反的方向
慢慢抵达光明与温暖
在我们依然看不到的地方
以丰富的语言尽情狂欢

它从无悲伤从无烦恼
几个月或几天的生命
每一刻
都如春天一样生机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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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3 20:4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包起来的爱  
                                  文 / 爱伤的心
注: 爱伤的心为田若冰笔名。
  我的父亲和母亲都特爱吃饺子,受他们的影响,我们兄妹姐弟五个,个个爱吃饺子,尤其偏爱地菜馅的。所以,五个子女中,无论是哪一个回家,母亲都要特意地包香喷喷的地菜饺子。
  临行前,母亲执意要为我再包一顿地菜馅的饺子。这些时日,母亲一直在生病的王姨家帮她照看店里的生意,每天早去晚归的,回来还要忙家里家外的琐事。我心疼母亲的操劳,因此,尽管我嘴馋得厉害,我还是劝母亲不必麻烦。我告诉母亲,到了上海,等我想吃的时候,我自己包。母亲却不依,她说:“你有那个耐心剁馅么?你会和面么?还不是用绞肉机绞?还不是去买现成的饺皮?那种机器弄出来的东西哪有我手工做的好!再说,钢筋水泥的大上海难不成还能长出地菜来?”
  面对母亲连珠炮般的发问,我做声不得。我理解母亲,在她看来,外面的东西都不如她亲手侍弄的绿色、健康。诸如:外面的排骨没有家里的香;母鸡没有家里的美味、滋补;青菜一股化肥农药味;就连那猪肉也吃不出家里的味道。
  母亲微微缩着脖子,两只皴裂的手斜插在棉衣的口袋里,提一只篮子出门了,望着母亲在寒风中有些颤抖的身影,我发起了呆……
  父亲母亲都有着很活跃的幽默细胞,所以尽管家里经济拮据,却总是和乐融融,笑声不断。记得从前,父母为了供弟妹们上学、为了贴补家用,就在小河镇上开了一个小小的水饺店。母亲包出的饺子,皮薄馅多,味美实惠,并且母亲的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因此小店的回头客很多,生意异常的红火。母亲因此也异常地辛苦,每天都要在凌晨三点起床,和面、垛馅、把饺子包好。只要客人进来叫一声:“来碗饺子。”母亲就微笑着应一声:“来了,您先坐!”便麻利的将饺子下锅。不一会,一碗香喷喷、热腾腾的饺子便奉到了客人的面前。
  镇上本来有饺皮卖的,也有绞肉机,可是母亲却坚持自己和面、自己剁馅,说是这样包出来的饺子味正。当时,我已退学,便在母亲的店里帮忙。每天天不亮,我和父亲便被母亲的咳嗽声吵醒,便相继起床,去给母亲帮忙。父亲亲常逗我:“冰冰,这个包的太大了,卖出去不划算,等一会煮给你吃。”一会又说:“冰冰,这个太小了,客人会不满意的,等会也煮给你吃。”这时候,我总是会不自觉的去舔舔嘴唇。母亲便用满是面粉的手去戳父亲的头:“你呀!”弄得父亲一头一脸的面粉,象是一个银发白须的寿星,我们便大笑起来,一家人在笑声中迎来清晨的第一缕署光,迎来小店的第一位客人……
  钢筋水泥构造的大上海没有地菜,可是这种自生自灭的野菜,在我们老家却遍地都是,不一会儿功夫,母亲便能满载而归。
  母亲先是用力的敲掉地菜上的泥土,用剪刀剪去地菜的根须,在摘除一些老叶死叶,然后洗净,用开水泡烫,接下来就是和面、剁馅……母亲的动作是那么的娴熟,麻利,一如当年。只是,母亲的头发再也不似当年的乌黑,身姿再也没有当年挺拔……
  当母亲把一碗香喷喷的饺子端到我面前时,我听到了自己的胃肠的欢呼声,看到我狼吞虎咽的吃相,母亲靠在椅背上,疲惫而满足的笑了……
  望着母亲纵横交错的脸宠,我忍不住一阵心酸,儿行千里母担忧,我们给母亲的只是逢年这节一句例行的问候,和那几张没有温度的汇款单,而母亲给我们的却是她的整个世界和全部的爱。
  母亲爱我们,总有她独特的方式。小时候,是母亲嘴里那一个个动人的故事;大一点,是母亲一针一线连成的千层鞋。后来,我们都长大了,离开了家,离开了母亲,互联网上,我们可心随意的看到人世间千奇百怪的故事;大城市的大商场,各种式样,各种花色的旅游鞋,时装鞋,穿出了风格,穿出了优雅。母亲失落了,惆怅了,她感到了自己满腔的爱无法付出,无法传递。
  如今,母亲终于又找到了她自己的表达方式:“那就是把自己浓浓的情,深深的爱,都包进饺子里。看着我们这些儿女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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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3 20:4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一:仲殊表面上很细微的描写着很具人情味的寻常景象,但是,这种花间范式的抒写,专注于普泛化的抒情,传达的是人物内心的意绪,在细致的描写中,表现了一种客观的冷静,不能产生情感激动陶醉哀伤之感觉,故而在表达形式上显示出清净的意韵。
   其二:僧人特殊的生活经历与背景,使得仲殊的世界是单调的,从而他词作里的世界纵是人间平常景象,却仍然不可避免地反映出僧人的清冷。因为他只是一个观望者,这种观望的地位使得他不可能拥有真正的欢愉和痛楚,因此与现实人生产生距离上的清净之感。
   狭窄的生活圈子、不够丰富的意象都影响着仲殊词作的成就,可是,这僧人特殊身份不可避免的缺陷,却真实地反映了一个僧侣的寂寥生活,反映了一个僧人眼里的红尘世界。在仲殊的词中,意象、意境的大量复现与衍化,经过词人审美经验的淘洗,以符合词人的审美理想和审美情趣,将词人的思想情感化合、点染,词人的人格与情志已经渗入词作中。因而,比起那些俗世间的文人禅诗来,我们可以更贴近僧人生活的本质,领悟到人性深处不可抗拒的对生活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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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3 20:50:13 | 显示全部楼层
父亲的辣椒酱
关于辣椒,素有“四川人不怕辣,湖北人怕不辣,湖南人辣不怕”的说法。生长在楚地的我,打小就拎着篮子到园子里摘辣椒。那时的辣椒品种不多,常见的是锥形的中等个,嫩的当白菜吃,老的腌制,最老的红辣椒串起来挂在檐下;还有一种朝天椒,尖细的,向天长着,特别辣,是母亲的最爱。

        母亲喜辣,和酗酒成性的人爱酒差不多,到了不可一顿无辣的程度。因为没有大棚种植技术,无法常年吃到鲜辣椒,只好腌上一大缸,供应一个冬季;更长的时间里是干辣椒,磨成粉或者碎成片,加在菜中,直到第二年新辣椒出园。

        比较费事的是做辣椒酱,通常要做两种:一种用麻油浸泡的青椒,把辣椒剁碎了,洒上盐,装入坛子,倒进麻油,油要没了辣椒,密封一个月以上;另一种是红辣椒做的,同样剁碎了,加盐、蒜泥、生姜,拌匀了装入瓶中密闭。正月里遍请亲朋友时,红、绿各上一小碟,是最好的开胃菜。

        喜欢的人多,品种自然也丰富起来。慢慢有小灯笼一样圆嘟嘟的,个大肉厚,叫辣椒但没辣味;有特别细特别长的,半尺有余,红了做干辣椒最好;还出了一种山椒,尖尖细细的袖珍品,都说浓缩的是精华,这种小山椒称得上是辣王,做泡椒是一绝。

        在母亲长期的辣味攻势下,我们都成了怕不辣一族;只是难为了父亲,因为胃不好,不能沾辣,他一个人吃着单份的菜。每次见我一口辣椒一口水,辣得舌头伸老长的,喝起水来又咕噜噜,他总是阻止我吃辣,说是没一点女儿相。我早已是地道的小辣妹了,性子野,根本不在乎什么态相,父亲提着左耳说,立即从我右耳出去。

        患上肺结核后,必须禁辣,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陪父亲吃不辣的。他总是把好的夹给我,逼着我吃,说那病历来是“富人的病,穷人的命”,不能劳累,还得好营养。长期禁辣,也就习惯了清淡的口味,病愈后,父亲反过来鼓励我吃辣,但我主动做了他的不辣同盟。一场疾病,让我真切地感受到父亲的爱之深切。辣与不辣,原本涉及到女孩儿的行为规范,之前父亲希望我做个淑女,但当生命历经劫难后,他只求我能开开心心地生活。

        第一次把老公领回家,他看到桌上一式两份的菜,尽挑辣的吃。母亲高兴极了,女儿背叛了她,终于找来个替补。但暗地里不是没有担忧的,她不希望女儿继承自己的命运,日后几十年都得做两份菜,费心又劳累。

        为了减少我的负担,在辣椒问题上,争执了几十年的父母第一次握手言和。父亲开始支持母亲种辣椒、做辣椒酱,除了传统的做法,还学会了四川的泡椒。几百公里地,特意送了来,冰箱的大部分空间,都放着老公喜欢的辣椒酱。有了它们,我就不必专门做辣菜了。

        因为辣椒之缘,老公和岳父岳母特别亲,常常吃着辣椒酱炫耀着--他们真好啊!其实成年人都明白,岳父母疼女婿,不过是爱屋及乌,希望会有加倍的爱返还在女儿身上。做父母的,把自己贴身的棉袄脱给一个陌生的小伙子,心里何曾舍得?只好降低姿态,以乞求者的身份来感动他,让他善待自己的宝贝。

        母亲突然离世,父亲一夜之间白了头发。一辈子坚强伟岸的父亲拉着母亲冰冷的手,泣不成声,悔自己没能给母亲足够的幸福,就连吃辣椒这样的小小嗜好,也不能爽快地成全她…  …少年夫妻老来伴,不能相伴至终老,是姻缘最深的悲哀。一生中磕磕碰碰、吵闹、分歧全都是对婚姻的坚守,一旦其中一个人先去,余下的一个也就失却了坚持的力气。

        我们都为父亲担忧着,但也只能是电话打得勤一点。倒是父亲用自己的行动让后辈明白他的坚毅。秋天里,依然给老公送来许多辣椒酱,问过方知是他自己做的。我告诉他超市里什么酱都有,父亲说工业化生产的东西比不上手工制作的。的确,父亲的辣椒酱,红的鲜亮,绿的青翠,佐以芝麻、花生、黄豆相调,色泽纯正、味道香浓,比母亲在世时做得更好。

        老公喜出望外,顿顿离不了;遇上家里来客,必定请人一起品偿,在客人的交口称赞中得意着,似乎父亲的辣椒酱是给他的最高奖赏。受不了他日日吃香辣的诱惑,我在禁辣十三年后,重新感受到辣椒的吸引力,于是细细地品起父亲的辣椒酱来。

        一样一样偿着,想着白发的父亲,独自一个人摘辣椒、洗净、吹干、切剁…  …在这个过程中,父亲的手一定火辣辣地疼;无意中擦拭眼睛,必定会有老泪在脸上纵横…  …这些从前由母亲一手包办的活儿,父亲做着的时候,该是多么寂寞辛酸…  …当他封上瓶子时,必定是长长地舒一口气,好象终于封存了对老伴真挚的怀念,终于在瓶中装满对子女深切的疼爱…  …

        这是我一生中吃到的最好的辣椒酱,所以用了所有的神经和细胞来品味,无法停止手中的筷子,就象无法抑制长流的热泪。任眼泪的酸涩和着酱的香辣,永远储存在记忆最深处…  …父亲日渐昏花的眼睛里,闪过一缕光亮,是不是想起三十年前,我第一次被辣得嚎啕大哭的样子?只听见他无比疼惜地轻叹道--永远是那个傻丫头!而我只能在心里说--永远的好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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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3 20:5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愿望
  
  其实,老屋后院白天有一些明亮
  娘前天谈到院角的那片废墟,在乡下
  那棵孤独的向日葵,年年盛开
  
  它是否曾经包裹黑色的籽,无人知道
  肯定有鸟儿们啄食,散落粒粒空壳
  也肯定花盘最深处,岁岁埋藏一颗种籽
  所以啊,我们从没回去刻意为它浇水
  太阳由东往西,夹杂阴雨天气
  它就轮回破土而出,远离我的视线
  聚集金色的梦,以及果实
  
  母亲并不指望,向日葵丰盛春节的牙祭
  她只担心,孩子们将来命苦,或无处藏身
  便守望葵花,坚韧地活下去
  
  而无论是由一朵,两朵,还是无数朵葵花
  主宰着后院废墟,我仅渴求花瓣真实
  躺在向日葵下,老来愉快地阅读
  大地上一缕缕进步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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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4 13:43:1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讨论中国“现代诗歌”的定义,已经落后你的写作了。我在过去的文学探讨中,接触过诸多教条式的概念,但始终对现代诗歌是什么向来不予深究。这其中的奥妙,在于现代诗歌是一个渐进和驿动的过程,很多学者认为自中国白话新诗运动以来,汉诗进入现代诗歌阶段是上世纪50年代纪弦在台湾创办《现代诗》季刊为始点,大陆则相对滞后到上世纪70年代末以民刊《今天》为始点,这个学术观点我个人比较认同。中国大陆以朦胧诗为启蒙运动的现代诗歌发展虽相对较晚,但成长的速度很快,上世纪90年代后愈发流派纷呈,各种正式或非正式冠名的诗派五花八门,特别是网络媒体的介入更让现代诗歌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从发展的时间脉络看,目前现代诗歌一定程度上处于后朦胧时代,一大批真正意义上的诗歌集中反映了这样一个总体特征,即个体生命体验进入了诗歌的内核空间,但诗歌是语言的艺术这一最原始的本质依旧没有改变──也无法改变。问题是,一旦我们将其与中国传统韵文比较,就会发现现代诗歌尽管在外观上跟传统韵文类似地保留了“分行”,但语言形式却大大超越了传统韵文,不仅表现出了多样性,也表现出了技术性,加之学界研究成果的不断丰富而指出的“智性写作和口语写作的不断分化”更使其表现出了复杂性。无论我们用什么新鲜奇特的时尚词汇来描述,现代诗歌的另一个最基本的东西──音乐性──这一内涵绝对不应该抛弃。我们可以对现代诗歌的语言形式进行颠覆,但语感、节奏、律动必须加以批判地继承,这些要素是诗歌作者对显性表达进行自觉浓缩、压缩后保留在诗歌文本中的动态美,失去它诗歌则必定僵硬、可恶甚至完全可以扔进纸篓。这也是我鉴赏现代诗歌优劣的第一把标尺,其次才是内涵。假若借诗歌的形式的确言之有物,却完全没有诗歌文本中的动态美,那就要建议去以记叙文、散文或杂文等文学题材来表达:何必硬是要让“羊头”在现代诗歌的树丫上悬成“狗肉”呢?
  ◆2.刚才,你说人人能懂的现代诗歌才是好诗歌,我必须批驳这个错误观点。你所言的要害,仍在于一个现代诗歌的受众问题,这才是事物的本质。前天我们谈过,目前现代诗歌在理论上步入了后朦胧时代,个体生命体验的信息大量被流化到了诗歌文本,这是“诗以载道”传统不死的一个证明,只不过这个“言志”的基点被空前扩张。正如探花在一篇谈诗的文章中所言,作者向读者传递的内容,除了言志(用今天的话也可以说是人文关怀)还更多地包括了思想、情绪、意念、感觉乃至审美机趣等内涵。由于不同的个体对生活的感觉、体验得到的是截然不同的反射效果,因此这种个体生命的体验才具备了更加独特的审美气质,也由此大大扩展了诗人审视世界的视野,丰富了诗歌表达的内容。我们顺着这一探索继续追问,现代诗歌真的没有读者吗?我想,仍会有读者,不过不是“大众”,而是“小众”。你不能老拿传统诗歌的大众化来考量现代诗歌的阅读群,现代诗歌因其发展变化失去了一些读者虽然是事实,但这正是个体生命体验撞入的结果──“每个写作者心中都有自己的读者对象,或多或少,或一个层面或一个圈子的人,或一个也没有只是对空而言,但即使是对空而言那也是作者心中模拟的一个没有名字的谁。”诗人汤养宗的这句话,完美地指出了现代诗歌面对的受众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甚至个体,而绝非是传统意义上的广大读者。现代诗歌因为个体生命体验信息传递的复杂性,先天决定了某一部分人无法或者不能很好地分享这些信息,就像我们谈论社会弊端涉及体制一样,这就是一个类似“体制”层面的东西。
  ◆3.你问我如何看待当下网络诗歌的“海子”现象,我很乐意跟你简要交流一下。我们要评价这个现象,必须首先要悟透海子(当然还有骆一禾)诗歌的精神。海子及其诗歌被人们回忆和评述得很多,我没有必要在QQ上和你重复,但有一点需要明确指出,那就是海子诗歌所蕴涵的爆炸力和逼迫力,这种诗歌文本的处理方式经过接近二十余年的回光返照,无疑是属于一种陈旧的写作方式。但一说到“陈旧”,似乎人们便联想到了“落后”,我却不这么看。我们可以大胆地说,现代诗歌没有任何一种风格能够让人人喜欢和接受,只能说某些风格可以让部分人认同和推崇。因此,写作方式的新旧与否并非我们批判“海子”现象的武器,这已经没有多大的意义了。我们所要关注的,是这些模仿者在文本里到底继承了海子诗歌的多少实质性的东西。我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倾向,很多作者以为向海子学到了“麦子”、“骨头”、“天堂”、“神”等一些冷色而神秘的词汇,牵强放到分行的句子中就是海子“弟子”。诗歌是词汇的容器,可诗歌更是情感和美感的容器,我们若仅仅在形式上借用了几个外在的词汇,而忽略了内在的情感和美感,别说表现爆炸力和逼迫力,能让人继续读下去不皱眉就算不错了。说到这里,我想起了“东施效颦”的古老故事,我们与其做个“东施”,不如真实地做个自我。当然,我并非否定海子,也并非全盘否定当下网络诗歌的“海子”现象,毕竟五个手指有长短,少数坚定的写作者仍有很多接近海子诗歌境界的作品问世,这种写作状态我个人认为既不提倡,也不反对,一切由写作者自己决定。
  ◆4.今天,你转来mubai朋友的看法,认为“现代诗歌具有更大的容量,进而把传统诗歌比作成品,把现代诗歌比作半成品。这个比喻虽不十分精当,但也基本上道出了二者最大的差异。传统诗歌的语言流畅,意境优美而单纯,容易为读者接受;现代诗歌的语言弹性更大,意境幽晦而繁复(为区别于意境,一般叫作意象),需要读者的再创造。无论是传统的还是现代的,都不要以自己的好恶而产生偏见。我个人还是固执地认为,诗歌的生命力,在于其感染力,而不在于其形式。如果脱离诗歌的内涵去空谈诗歌形式的优劣,就好比脱离人去品评一件衣服的款式,是毫无意义的。”我们的这个讨论,似乎还应该牵扯到前天交流的一些内容,主要是现代诗歌的个体生命体验使不同的读者承接了不同的反射效果――现代诗歌的多元反射,当然比传统诗歌的单一反射所覆盖的空间要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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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4 14:0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喜欢唱歌的年轻人
牟沧浪
张光文是我小学同学,他喜欢唱歌,尤其擅长孝歌和哭嫁歌,还有山歌。
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一起给老师和女生编打油诗、顺口溜。一起和女同学吵架、和男同学打纸板,放学后一起下河洗澡。春天,我们绕很远的路去摘樱桃、枇杷,秋天又钻进山林捡板栗、酸枣。用大人们的话说,我俩穿着连裆裤。下课后斗鸡(一种游戏,将一条腿架到另一条腿的膝盖上,然后互相碰撞,主要动作有砸、撬、撞等,以先松手者为输,现在称为脚斗士),我们常常分在一起,即使其他人不和我们同组,我们也以寡敌众。他遭到围攻时我会去救援,我遭到围攻时他会马上赶到。有一次,我们下课斗鸡,被班主任抓到了,让我俩自相残杀斗了一节课,膝盖都撞麻了。
接下来,班主任又将我们叫到办公室训话。我一不小心放了一个很臭的闷屁,连我自己都觉得奇臭无比。这可能和运动了一节课有关,肚子里的食物急剧消化,产生了大量气体。班主任很恼怒,问是谁放的,张光文马上说是他放的,班主任就叫他多写一份检讨,而我逃过一劫。后来我才明白,那也许是个巧合,我俩不约而同地放了个屁,两个都没响。响屁不丑,臭屁不响。只是他抢先承认勇于承认了,而我来不及承认也不想承认。老师分不清一个屁和两个屁的区别,只是闻着很臭,又在气头上,可能更觉得臭了。也许两个屁都很臭,也许只有一个是臭的,混在一起两个都臭了。但即便这样,我还是佩服一个敢于承认放屁的人。要一个人当面承认放屁,比要他承认喜欢某个女人或犯了某个错误难得多。
张光文喜欢一边走路一边唱歌。走在起伏曲折的山路上,歌声仿佛也变得高低回旋。我跟在身后,跳跃,奔跑,宛然一个热烈的伴舞。他能将哭嫁歌中的《十哭》、《十想》唱得比新娘子还动情,凄凄惨惨,悲悲切切。他尤其会唱孝歌,唱得顶刮刮。村里死了人,要坐夜,得请歌先生唱孝歌。他不请自去。那时我们都十来岁左右。他胆子大,敢坐到一大圈头发胡子全白了的老人中间敲边边鼓,边敲边唱,甚至在对歌时还为难一下对方。有他在,坐夜的人都去听他唱歌,里外围上好几层。
他家住在九台坡,我们一放学回家就爬坡。
在半坡上,我说:“文子,唱个歌听听。”
他清一下嗓子,唱《十想》。
“不唱这个,唱孝歌。”我说。
“还没死人呢。”他说。
“唱给坟里的人听。”我说。
他马上换成孝歌。他的歌声飘荡在山谷里,回声阵阵。
放牛、放羊、砍柴或干其他农活时,他也常常唱歌。他在这边唱,对山的人听见了,就和他对歌。对歌的是熟人,互相开玩笑。他人小胆大,脑瓜灵活,嘴上从不吃亏。他在村里,绝对是人气指数最高的少年歌星。
他小学毕业后,便没再上学了,成了家里的主要劳力。我读书的那些年,东游西荡一事无成的这些年,他用双手种出一堆堆粮食,放养了一大群牛羊,娶妻生子。对地里的很多事情,他比我更懂得更多。我有时就想,要是再有机会坐在一起,或者是再次把牛放牧在一起,一定得好好听他唱一段孝歌,认真向他请教一些事情。在家乡,孝歌是为祭奠死者而唱。对于我们从此不再的过去,没有比这种歌声更适合的了。
朋友,是一个温暖的字眼。我很久没听过他的歌声了,他的歌声悬浮在童年的记忆里,高亢而悠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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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4 15:47:41 | 显示全部楼层
衣 缘 流 水 帐
        
            任何一个时代,当时装界掀起某种流行风潮时,总是由女装作为先导在领引众生的眼神与脚步。或许,也可说,人间有几多款款衣饰,便有几多细细女红、几多眷眷牵情。然而,天生反骨的我从不会关注任何一种所谓的品牌、也不追逐任何一季流行的风向,不管它们曾受到哪些名人推崇或得到多少专业赞誉,也不管它们是多么地适合于我。追根溯源,这应该是与我人生百年已过去的三分之一里所感受到的人与衣的欢喜因缘有关吧.                     
                              
                                             
一、革 旧 衣 的 命
            
             孩提时候,家境清贫。姐弟仨身上穿的,几乎全是亲戚们送的旧衫旧裤。还记得读小学时,冬天,棉衣棉裤武装着,倒也御寒。只是棉袄嫌短,罩衣嫌长,走起路来,罩衣那长长的下摆就会随着脚步的移动而一前一后地晃荡。这总会招来身后同学的取笑,我便抱紧自制的塑料书包,侧身站定,等人家过去,我再走。

            初中时,不知是哪一位亲戚家有与我差不多个头的孩子,送来的衣服长短倒还适中,惟独宽大有余,总感觉袖子里灌满了风。其时,母亲不再让我穿别人的旧裤子了,便扯布请人做,这时我才开始拥有属于自己尺寸的下装。

            升读高中,女儿家开始爱起美来。开学伊始,便缠着父母要求采买。那时,本埠惟北正街正繁华,然而,我们把街面踩低三寸也未能选种合意的新装。原因有二,一是能入我眼的衣服实在太少,二是每当我看到中意的,就会想到一定有人也买过。年少的我偏执到不能容忍自己和别人穿一样的衣服。记得当时母亲是气极了,“要买衣服的是你,不买的也是你,你到底想要什么?”我当着衣店老板的面说“我要买人家都没有的”。那个老板笑了,“都没有,叫我拿什么卖给你呢?”想想也是,既然要求别人没有单单我有,那么只有自己动手做了。衣服终究是没有买成,但我由此开窍,决定革旧衣的命。母亲年轻时擅长刺绣,于是我天天央着她教授针法。舅母是靠缝纫谋生的,我便偷空去看她如何给人量体、如何在布片上画弧,看那把大剪刀如何将布料咬得四分五裂,老式缝纫机如何将它们拼接成型,喘着白汽的熨斗又是如何将它们训育得服帖帖、挺括括的……渐渐,也就熟悉了裁剪原理和缝纫工序。

            旧衣送来,摊在床上翻拣,我总能挑出几件款色与心契合的,当然也总是不合身。若衣摆或裙子过长,则“咔嚓”一剪,剪下的衣料,或拼接到其他短装上去;或加两根丝带,缝出一件小背心;或干脆系上马尾辫,与头发一起分三股绞成麻花盘起。甚至,也有标新立异的时候,将长得过分的袖子截成短袖,再将剪下的袖管拼接到左右肩缝里,穿衣时将这俩袖管在胸前打个活结甩着,感觉象是多了件衣服从背后搭过来。只有闹革命才能当家做主,这话太对了!一革掉旧衣的命,我的第二肌肤明显丰富、自立起来,也更得体了,这才活得象自个儿的主子。

             在我高中毕业前,少小离家的大姐穿回一条雪白的“柔姿纱”百褶裙,裙摆如荷叶微卷,临风处如仙袂飘飘。我欢喜非常,却索要无果,只因当时,她正恋爱中。知趣,不再强求,但我见过那家伙,观其面相便知是兔子尾巴——长不了,遂决心等。果然,夏天尚未结束,我便得手,于是,大刀阔斧闹起“革命”:先将裙子判了“腰斩”,只保留下半截,取荷叶裙边做衣摆;剪下的柔姿纱做了内衬,并收紧腰线;在“腰斩”处挖圆领、裁弧袖、缝溜肩,如此这般,一件外层飘逸、内层紧俏的套头衫就成型了。样式虽俏皮,颜色却过于素净,遂自衣服前片的领口正中央往下,沿着褶线再加垫一层纱布条,然后钉扣子似的,均匀缝上用粉红、鹅黄、浅绿三色丝带卷成的玫瑰花,每三朵攒成一簇,添生几分活泼。为了配这件可爱的短衫,我将弟弟的破牛仔裤改造成牛仔短裙,很贴身的那种。这套改制的旧衣裙,为我送走了熏风夏日,也使得父母终于决定为我买一台缝纫机,并送我去学服装裁剪,他们说“荒年饿不死手艺人”。

                                                
二、缘 来 如 此
        
               两个月后,我学了一点皮毛,意气便不可收拾地风发起来。将家里破旧的床单、被套,不能再穿的旧衣、旧裤,甚至将保存多年的崭新布料都拿来练剪磨刀。那时节,家里最多的物什就是《上海服饰》的期刊,以及用报纸裁剪的服装样片。我的处女作是用一幅历史悠久的被单改制而成,被面上印着绿色椰子树、白色的海滩。光阴,已将其色彩漂洗得淡淡,将其筋骨拿捏得绵软,这倒成全了她的闲适与洒脱,由此,我做了一件披风似的短袖衬衣——披风即为短袖,颇有趣。因为严重的缺乏经验,在裁剪之时不懂得如何规划衣片布局以节省布料,导致剩余的角布形状怪异,按正常的裁剪规则无法再利用。我悔之晚,只好将错就错地缝出一条裙子。将剩料裁成三块儿,再组合,即成裙片;顺着布型将两边裙角做成斜势,左右长中间短,左右裙摆依了布型正好坠出锐角,与披风袖倒也一呼一应;裙腰则用拼接的布料作成松紧式。把披风短袖扎在奇异的斜角裙里,穿起来倒也别有一番风情,走在大街上,竟然还得到若干观者的表扬。

              于是乎,我开始假模假样地装起手艺人来,脖子上挂条布尺,鼻梁上架副眼镜,左手一根竹尺,右手一块粉饼,唇间还抿根穿针的线。父母的衬衣长裤、姐姐的睡衣睡裙、弟弟的热裤背心、表侄儿的“田鸡”小裤,乃至姑姑家的窗帘,都是拿这架势做出来的。可能是节俭惯了,每次看见裁下的边角布料,弃之一边,心痛不已。于是我开始做小东西——棉布手套、座椅靠垫、枕套床巾、拼图挂饰、杂物包、灯罩,做得最多的是布娃娃,来了亲戚,就被她们带走一些。也许是小小的成就感激发了我浓厚的兴趣,也许是儿童时代未曾玩过布娃娃的遗憾需要弥补,总之,我风发的意气开始偏离了主题。为了布娃娃,我将收集的边角布都做完了,又收集废弃的毛线再加工;茶余饭后的时间嫌不够用,便不吃饭不睡觉地做;将书本里的样品全做遍了,再比照玩具店的样品做;连玩具店的样品也不中意了,就自己构思设计着做;设计的灵感给掏空了,就比照原先的成品娃娃,再做一套小号的(我做过最小的布娃娃,长仅一寸)。回想起来,那时真是挖空心思、废寝忘食,心无旁骛地敬守着布艺事业。当然那份透至骨髓的快乐与满足,至今也没有其他可替代体验的了。   

               话题扯远了,回来。那以后,我也不再穿亲戚们的旧衣服了,一是因为再也没有合适的衣服可供翻新拆改,二是简单的衣饰我完全可以自己做。当时我对服饰的取向即是简单、别致或者素净、优雅。记得当时的北正街上,总有人推着三轮车,出售五元钱一块的布头,零散,但不零碎。最让我动心的是三块团印着大花大叶的长方形淡彩纱布,基色均为兰调,色泽淡雅如烟,薄薄的飘着,只看一眼,我的脑海便瞬间掠过黄蓉的影子(当时正热播《射雕》)。这些布头,大小不一。先修剪出统一的长短宽窄,也不锁边,只是执其边沿从烛火上匀速掠过(动作太快没效果,太慢会使纱丝融化变黑),这样经纬纱线就不会散脱。修剪后的纱布长至脚踝上一寸,就以此为裙长,均不缝合,任其散开;再将三块纱布的宽彼此交叠一半,缝成裙腰;最后,在余料中挑出一条最长的纱布缝成腰带,如此即大功告成。穿的时候,交叠的纱裙自腰间一围,将腰带随意系着,多出的部分,可挽花、或盘纽、亦可结成蝴蝶。这条透明的裙子(严格的说是裙罩)既可搭配其他净面长裙,也可直接配条不显山不露水的衬裙,如此一来,各种裙服便多了一种穿法。迎风而立,但见纱裙飘忽身后;顺风款步,裙纱则先我而行,携几分壁画飞天的灵秀,又若隐些江湖侠女的孤独。兴趣一旦激发,欢喜心便容易生成,灵感也就汇如泉涌,那些淘来的布头,就此被我做成不少的多功能衣裙和饰品配件,款式都是自家设计,绝对的独一无二.

                              
  三、涕 笑 因 缘

                际遇舛误,我终究没有成为专业裁缝。待业期间,曾转变过几次角色,保姆、菜贩、小吃店的跑堂、大酒店的迎宾。那一年,半个多月的服务礼仪培训结束了,酒店开张在即。老板说工作服做好了,需要试穿,于是我穿上了第一套有着正规尺码标识的服装。走出来,即被我们的领班——那个高大的男孩一路盯死。下班时,他走过来说“那件旗袍就象是特地为你做的”。我眼都没抬,“工作服都是特地做的,你的难道不是”?呛得他直挠后脑勺,我心里却蛮得意。作为迎宾,我们每天的工作就是用训练过的站姿立于门厅两侧,裹身旗袍,挂披绶带,迎来送往,鞠躬微笑。店门是玻璃镜面,所以,我每天都可以看见自己穿旗袍的样子,的确养眼,从此自恋得一塌糊涂。

             工作稳定之后,经济条件改善许多。按说有足够的能力去享受所谓的小资情调,但我其实并不了解小资女人究竟有没有或者应该有怎样的生活方式(当然包括服饰选择),也不知钟情于旗袍是否也算其中之一。我只是喜欢按自己的意愿反流行反时尚地执行自己的服饰规则,不管复古是不是时尚,我对旗袍之爱也不会随时间流逝而改变或终结,故而春夏秋三季,我均拥有不同质地、不同样式的旗袍。虽然市面上有诸多品牌,且所制旗袍尽显端庄典雅,但我依然不喜欢购买现成的。倒是喜欢自己设计,将瞬间灵感拜托缝纫师傅,转换成现实的写意,那份感动,并不是用一句 “回头率”就可以完整表达得出的。

               我拥有的第一件旗袍质料不明,但坠性极好,鹅黄、青灰、翠绿、淡紫四色相间条纹细细地顺下来,短袖,立领,领口右下方至腋下缝了两对布纽扣,笔直地横着,象两对倾倒的、惊诧莫名的感叹号。最意想不到的是这件旗袍连布料带手工只花费50元,已为我效力五年,至今她还是好好的,还可以继续扮靓红尘。我最放心不下的,是另一件旗袍,主料是黑色天鹅绒,款样也是自己设计。旗袍长至膝下一寸,该旗袍的亮点在于上胸线至肩、袖都是用薄而微透的黑色镂空提花的真丝镶接。竖领,领口前直开叉至胸前绒料与丝料衔接处;在领口及胸前各缝缀了一对红色与黑色锻布相间的盘花扣,布扣盘得好似两双娇柔的兰花指,又恰如四只欲飞的凤凰;旗袍的下摆、袖口及面料衔接处均以红色丝绒滚边,红与黑的搭配最是经典。这件精致的旗袍,我对她是又爱又恨又悔又痛。爱自不必说,因之而恨的是当初衣店老板不守诚信,说好不以此做翻版的,可她竟然还是做了,而且连做三套;悔的是我明明知道这昂贵的布料会倒绒,可每次穿过后,仍没注意熨烫保养,导致这件旗袍只穿了五次即风光不再,如今已不可再穿了;痛之花容尽毁,痛之回天无力。

                        
四、衣 人 两 惜 惜

               天鹅绒的教训让我很久很久不敢去做新衣,实在无法,便去买现成的,但往往是独立作业。一般情况下,我不会约人或受约去采买新衣。多一个人便多费一份口舌,要你帮她拿意见但她并不听你的,她只是要你赞她的意见;或,积极为你参谋但你也不想听她的。若是如此出行,那么,我必定会耳鼓受难且匆匆挂一次眼科,空返无获。总之,购买新衣左右是不如意的,市面上能让我怦然心动的服饰依然很少,我依然是无法忍受与人撞衫,满眼尽收你、我、她被仿制得千篇一律。同时,我更关心的是,那一针一线里,有没有可以唤醒我、温暖我的印记,有没有能让我感知珍惜与被珍惜的缘分。我总是固执地认为,如果每一件成衣的每一个针脚、每一处线头都能密密地缝进设计者或制作者最初的灵感、所有的细心和无限的乐趣,那对于当事人来说是多么的重要。现在,大多数定做的服饰虽然已不是我亲手所制,但一定是我自行设计。即便是从商场购得(那定是令我一见倾心的),我也能体会设计者、制作者以及其他与之相关的人们看着它的完成犹如足月胎儿落地时的欢喜。这样的衣服穿在身上总是令人精神焕发,信心饱满,我亦爱之甚。每天晨起,散发着阳光味道的洁衣净裙将你装扮得神采飞扬,并一路陪你度过锣鼓铿锵的白日;入夜,你洗去红尘浮躁与喧嚣,投身绵软轻柔的睡袍,由她带你回秋香色的梦境,去体验另一场人生。她陪的是你不是我,我拥有的是他不是她,想想看,这是多奇妙的缘分!人与衣的确是有着缘分的。缘分一旦生成,便是两厢长期的依恋与珍惜。与其说是我们挑选衣饰,不如说是衣饰选择了我们或等待着我们,就象是走散的竹马回到青梅树下,或如前世的侣友在今生之再遇,对你说“再也不分开”。

               我想我对衣的态度一如对人。首先希望与之初遇即能倾心,缘于对自身的了解和对第六感的信心,所以,我知道能令我一见钟情的服饰往往就是最适合自己的,实践证明这也没错,只是真正能入眼的衣服总是太少太少。同时,我认为她是有个性的。标新,但不立异;大方,却不张扬;她,勿须华贵如锦、精致如丝,但一定要有麻的率真、棉的素净;她不要让人产生连翩的浮想,但应该接受善意的回眸;她,不需要是唯一最好,但最好是唯一。第三个态度是珍惜。能初遇即倾情的缘分,少之又少,而一旦遇了就要全力争取,一旦得了就应倍加珍惜。而且,“从来只有新人笑,有谁听到旧人哭。”我不喜欢对新衣添置得过于热衷,违反节约原则自不必说,衣服穿久了是有感情的,若不是绝对必要,我不会放弃旧爱。待衣如待人,你只有交予真心喜爱她尊重她,亲力亲为地关护她滋养她,她才会温顺妥贴地塑造最得体的你;若是随手丢弃或任意搓揉,这不仅折了她的寿辰也毁了你的善性,更等于是将你的浮躁和软弱示之于众。人缘也如衣缘,既然注定有彼此的缘分,也就意味着应当接受磨合并两厢顾惜,不因他人的说道而猜忌对方、怀疑自己,也不为立场之外的矛盾去计较、生分,更不会将应被时光证解的问题,轻易地人为否定。只要你有足够的自信,随别人如何看、如何说,权当听不见。衣穿自家身上则只要自己舒服、自己欢喜就好。

                 俗话说“女为悦己者容”,我想我不是;“女为悦己而容”,我想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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