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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欧江情

敬告周 X 胜 、刘 X 【 辽 *大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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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27 10:0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隐者 发表于 2011-3-27 09:56
对付这种人的最好的办法就是用他们所欠的钱雇佣黑帮去弄得他们无法生存在法国。需要时可以帮你打听。
...

谢谢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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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7 10:4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紫色和风 于 2011-3-27 10:45 编辑

我可以试试帮你找到其中一人的住家地址,对于这种小人你找到他又有什么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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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7 11: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偌 发表于 2011-3-27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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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起,再给你们5天时间作答复,到时如不回应,就不是这样写了。。。当然,还会加 ...

晕了

母大虫来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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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7 12:27:3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就没必要对这种人客气了,该怎样就怎样,俺平生最痛恨的就是这些小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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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7 13:01: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世界上有这样的人啊,不知道他们懂不懂什么是叫人格、道德和尊严?实在狠狠地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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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27 18: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偌 发表于 2011-3-27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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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起,再给你们5天时间作答复,到时如不回应,就不是这样写了。。。当然,还会加 ...

多谢你的支持!

我也是代人发言,因为看了气不过来,这样的小人大家都要狠狠地鄙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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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27 18: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紫色和风 发表于 2011-3-27 10:43
我可以试试帮你找到其中一人的住家地址,对于这种小人你找到他又有什么用呢。 ...

先谢谢你了!地址还真的说不定用的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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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7 18:4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潮起潮落 发表于 2011-3-24 12:11
卖掉前没有通知房东你吗?是哪个律师行做的?除非你已经放弃优先权

对啊 卖店不是要先通知房东的吗??    为什么这2人卖店房东不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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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7 19: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识一些道道上的朋友,出点小钱,去胳膊卸耳朵的任你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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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7 19: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狠狠的鄙视他外,还要狠狠的玩玩他们,切下或者剁下手指以示惩罚与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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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28 00: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欧江情 于 2011-3-28 11:03 编辑
半夜网络 发表于 2011-3-27 18:40
对啊 卖店不是要先通知房东的吗??    为什么这2人卖店房东不知道呢??? ...


这间店的案件要分开两个阶段看:

第一阶段是 2006年 周、刘、【租】店阶段;当时,周 是一年居留,刘 是学生居留,均不可做GERANT.。那时周、张二人是房客,我亲戚是店东,同时也是他俩店的挂名老板GERANT 。URSSAF 的罚款,就是他俩租店期间雇用黑工时被罚的。被罚款后,接着是上诉,上诉后一直到近日才得到判决。。。

第二阶段是 2007年 周、刘、将此店【售入】后阶段;就是他们将我亲戚的店买去时,双方在纸张上写得很清楚,他们在租店期间被 URSSAF 罚的款,以及其他因他们租店时经营不善,造成的损失均由他们负责。并我亲戚方,还可以依分批定期划款方式,从 周、刘、店的银行户口提取相等于 URSSAF 罚款的款额作押,直待上诉后的法院裁决,到时多退少补。。。

注意:还有 第三:因为在买卖店时,考虑到方便买方贷款的事,当时律师建议将买卖合同,与 URSSAF 罚款的事分开两份合同来写,当然,我亲戚因相信与体谅他人的缘故,就同意这样签下了合同。周、刘接手店后,我亲戚去提过分批划款作押的事,周、刘用好话软磨,并保证待 URSSAF 罚款一下来就还款。。。我亲戚就被磨软了,没有将那款划过来。好,结果,这两个家伙就利用这段时间将这个店偷偷地卖掉了。。。

应该看得明白了吧!

谢谢你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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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8 08:4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欧江情 发表于 2011-3-28 00:06
这间店的案件要分开两个阶段看:

第一阶段是 2006年 周、刘、【租】店阶段;当时,周 是一年居留,刘 是 ...

哦  大概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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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28 11: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欧江情 于 2011-3-28 12:32 编辑

刘:

这件事希望你能好好地反思一下。


你们一次再次的逃避,也实在不应该了,更不应该怪别人在网络上发布此消息,因为,在此之前已经多次知会过你,会在网络上谴责你,在法律上追究你。

反过来想一想吧,如果你是对方,你是否会善罢干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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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28 11:2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欧江情 于 2011-3-28 12:30 编辑

刘X 注意倒计时开始:剩  3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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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8 12: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欧江情 发表于 2011-3-27 10:40
如果他们真的不回应,到时还说不定真的需要大家一起讨伐他们呢。

真要到那个时候,他就真成了过街老鼠了:c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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