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您可以再给您的朋友30天的期限以望他能在这个期限内去他的账户里存钱,或以现金的形式还清与您的债务。如果此期限过后还没还清的话,您可以去他的银行要求一张 «不支付证明»(Certificat de non paiement)。他的银行有义务在15天内免费向您出具这样一份不支付证明。然后您将该证明交给一位司法传达官(Huissier de justice)将此证明送达至您的朋友。
在法律上,这种送达行为相当于支付令。在送达的15天内,如果司法传达官没有收到您朋友所欠您的本金和利息的话,他可以扣押您朋友的财产。因为那份不支付证明相当于一分可执行的证书。但是请注意司法传达官的费用需要您自己提前支付,然后再由您的债务人,也就是您的朋友,来支付。签于司法传达官涉及一笔费用,如果空头支票金额很小的时候,应该考虑是否采用上诉程序追回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