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条款可以使您少交保险金:如果你向保险公司保证,您是当事车的唯一驾驶人,也即您永远不会把自己的车出借于他人使用。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将会降低您该支付的保险金。相反,如果您把车长期或是短期出借给他人,应该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保险公司可以以两种形式批准执行:或是增加您投保的金额,或是设定事故保险个人承担最低限额金(contre-partie d’une franchise)。
在您没有声明自己是唯一使用者的情况下,您可以偶然性地(注意,仅仅是偶然性地)把车借与身边某人使用,而不必通报保险公司。如果除您自己之外,有长期借您的车使用者,应该向保险公司声明,将其作为共同驾驶者列入您的合同范围,通知保险公司一定要以挂号邮件并带回执的方式进行
(lettre recommandée avec accusée de reception)。万勿疏忽,认为不必声明!因为万一出了该由您的车负责的事故,保险公司若是确认您是明知故犯,事前不申报,那么您的汽车保险合同就会被彻底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