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负责管理国民退休养老金的部门是“社会保险局”(La Sécurité sociale)属下的“全国老年保险金管理局”(La Caisse nationale
d’assurance
vieillesse)。另外,各行各业自己还有补充性保险局,例如针对私营企业职工一族的Arrco和 Agirc(干部职工),手工行业者的Ava,商人的Organic,律师的CNBF……自从2004年政府通过了费永法(la réforme Fillon)改革退休制度,百姓心里明白,离开职业场即意味着收入水平起码要降低30%-50%。于是,人们往金融部门每月投入储蓄的金额比例越来越高,平均要占到收入的15%;目的是在自己将来领取的退休费上加上一笔,替将来生活提供更多一些保障。然而,令人始料不及的是,负责保证人们老年生活安宁的部门,工作中出错率高得惊人,且涉及面广。至今,很少有人想到查一查行政部门寄的文件的可靠性。
熟悉法律 学会保护自己
从Optimaretraite职业金融咨询公司经常接手的顾客案例看,行政部门工作的低效、疏忽和介绍情况不够,给国民造成不少困难甚至损失。一些未亡人愤愤不平,配偶不幸故亡,他们的复归权(pension de reversion)迟了整整5、6年才得到确认。因为,根据法律,享受养老金者如果在退休前死亡,其养老金可转移给未亡人。例如因参军等特殊性原因离职者,外出这一段时间原本应该算在工龄之内,不存在被扣除比例问题,但因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没有主动介绍,当事人丢失了该享受的权利,受到损失。去国外工作,如果法国与对方有协约,也仍然可以算在工龄之内。政策对一些少年时代即投入劳务市场或当学徒者,都给予较优惠待遇享受,或允许提前退休,或在补购价格上给予特殊政策;这些都必须事前了解,详细打听,以保护个人利益。劝告诸君,熟悉法律,学会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