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能。司法部门曾经数次正式回答过此类问题,法院也对此做出过司法解释:退房通知房东期限的例外情况不适用于在非住地进行实习的大学生。(REP.MIN.No 2566, JOAN DU 27.10.97,3750页)也就是说,大学生如果在居住的城市以外的地点找了实习,那么他在退房时也必须遵守提前3个月通知房东的期限。
另外,对何种情况才能被看作是正式的工作,相关部门也作出过解释:无论签署的工作合同如何(限期合同CDD,无限期合同CDI,夏季临时工合同等),只有正式进入“受薪者社会保险”框架之后,才能被看作是真正的工作(REP.MIN No 911, JOAN DU 14.10.02)。如果仍然是交纳大学学生的社会保险金,是不能被看作开始正是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