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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讲] 普及下关于遗产继承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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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0 16:35:16 | 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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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看见很多人说,儿子才有继承权,女儿不能继承财产,我绝对真的有必要普及下遗产继承的法律。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二谁有有权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所以很多人说的女儿不能继承,纯属不懂法律

第三关于怎么继承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如果没有遗嘱的,那么子女,是可以平均分配财产。如果你的兄弟独占财产你完全可以去起诉拿回属于自己的部分。

   就是儿媳妇也有继承权,关于这个也有法律规定。
   我想说不是为了钱才应该去孝顺父母,但是如果有些人觉得自己不用尽义务就可以得到父母一辈子的心血,这些人真是太无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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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0 16:37:25 来自手机 | 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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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0 16:42:40 | 看全部
偶偶偶 发表于 2013-1-10 15:37
lz去当总统吧

请问当那里的总统?意大利的?我没有入籍,我深以为是中国人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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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0 16:50:05 | 看全部
大师兄那两个小中指为啥不刘起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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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0 16:51:47 | 看全部
闲人闲语新空气 发表于 2013-1-10 15:50
大师兄那两个小中指为啥不刘起来呢

留起来干嘛呢?爆你菊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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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0 16:53:57 | 看全部
我是大师兄 发表于 2013-1-10 15:51
留起来干嘛呢?爆你菊花么?

那你这样伸着想爆谁的菊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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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0 16:55:13 | 看全部
闲人闲语新空气 发表于 2013-1-10 15:53
那你这样伸着想爆谁的菊花呢

手指不够,我可以给你黄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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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0 16:57:22 | 看全部
我是大师兄 发表于 2013-1-10 15:55
手指不够,我可以给你黄瓜

以前有位街友嘴里啃着一条黄瓜不会是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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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0 18:29:58 | 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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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0 19:39:02 | 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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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0 20:26:37 | 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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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0 23:36:13 | 看全部
影舞 发表于 2013-1-10 17:29
怎么和亡人有关的帖子居然这么重的火药味道?

有人感觉触及到自己的利益了所以就。。。。。希望大家都不懂法,特别是弱势群体,这样就可以占便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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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0 23:37:06 | 看全部
李凤姐 发表于 2013-1-10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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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希望大家明白儿子和女儿都一样,有义务就有权利,只享受权利而不付出的不劳而获思想该改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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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0 23:37:31 | 看全部
hu000000 发表于 2013-1-10 18:39
感谢分享

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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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0 23:38:57 | 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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