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街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华人街。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快速注册
x
【欧洲时报网】奥朗德总统上周五(8月30日)对刑法改革做出了裁断,他证实将对一些轻罪设立一种监外执行的“刑事约束”惩罚,并将取消“最起码的刑期”。 据法新社报道,奥朗德在《世界报》的一篇采访文章中强调了刑法改革的原则,他表示改革的唯一目标是“确保我们公民的安全”和“刑事处分的效力”。 国家元首证实将创立一种命名为“刑事约束”(CONTRAITE PENALE)的监外执行刑罚,以便在监狱外面对被判刑的人实行监控,他也表示决心防止青少年轻罪犯刑满出狱之后没有任何辅导、跟踪以及监视措施。 据总理府的材料,未来的刑法改革法案题名为《有关累犯预防和按个别情况决定刑罚的法案》,其要点如下: -恢复按个别情况决定刑罚的原则,取消所有的自动性措施、最起码的刑期、缓刑或附带考验(以观后效)的缓刑的自动废除等;自2004年和2009年以来规定自动减刑的减刑幅度为两年以下,累犯定为一年,新法案减为一年和6个月。 - 设立监外执行“刑事约束”惩罚。这是一种可酌情变化的刑罚,可对所有最重判5年监禁的轻罪执行,执行这种惩罚的期限1年至5年。在3个月的评估期限之后,执刑法官(JAP)可决定强制措施、禁令、赎罪措施、和/或跟踪监视措施,被判刑者必须遵守。如果服刑人不遵守的情况严重,法官可取消刑事约束,并决定将当事人监禁,监禁的最长期限相当于最初判决刑期的一半。 - 刑事约束不取代其他任何刑罚。目前法定的所有的刑罚仍然有效。 - 防止“刑满之后没有任何辅导和监控措施的出狱情况”。目前这类情况涉及80%的出狱甚至98%6个月以下短期刑期犯人的出狱。对犯了轻罪、最重判5年监禁的被判刑者,将设立一套新的制度。 在服刑人服了三分之二的刑期之后,执刑法官将审查服刑人的情况。根据犯人的经历和安置计划,法官可决定“让犯人在约束下出狱”,这包括限制措施、强制措施和/或跟踪监视。 这套法案将于10月2日在部长会议上提出,目前尚未在国会的议事日程上登记,国会审议日期将于年底时确定。 总理还指出,政府打算同时兴建新的监狱,预定于2014年、2015年以及2016年增设6500个监狱位子。 为了执行新法案中有关“刑事约束”惩罚和防止犯人刑满后在无监控情况下出狱的措施,必须为执刑法官和“犯人安置与监外执行顾问”(CPIP)增加人力和资源。 在野党人民运动联盟主席科佩强烈批评这套法案,他指责奥朗德“决定对犯罪青少年纵容,而不是采取强硬政策”。 USM狱警工会秘书长杜瓦尔女士认为取消最起码的刑期是“好事”,但对“刑事约束”惩罚“表示怀疑”。 警察工会中有的认为这些改革“危险”。但也有的工会认为这些改革不是“最糟的”,譬如警官工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