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受理案件后即准备离婚申请书。其中包括配偶双方的民事身份、婚姻子女状况和婚姻体制。提出离婚的配偶需确定诉讼方式(和解或过错离婚),并就居所的分配、子女的监护权、探望权和抚养费、个人物品的归属、贷款及配偶生活补偿金、资产的估算等提出建议。在此阶段,当事人不能在离婚申请书中提及离婚理由。律师应向法庭提交当事人的出生证明、结婚证(COPIE INTEGRALE DE MARIAGE)、户口簿(LIVRET DE FAMILLE)、子女出生证明、税单和社保号码。
最初的审理被称为“调解庭”。“调解庭”顾名思义,目的是判定双方是否还有保持婚姻关系的可能性。尽管这是向大审法院提出离婚和相关诉求的第一阶段,但对整个离婚程序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法庭书记处在收到申请后,即向双方配偶及其律师发出调解庭的审理通知。此期限一般为一至二个月。在调解庭开庭之日,当事人首先单独会见法官,阐述婚姻状况并回答法官提出的问题。此后,双方配偶在律师的陪同下同法官会面,后者听取双方律师的陈述和意见,并审查相关证据。法官在作出最终决定前会询问当事人是否愿意签署同意离婚文件。当事人应事先征求律师意见,以决定签署此文件的利弊。签字意味着永远放弃提出过错离婚的诉求。双方签署该文件,即表明他们接受了简化离婚程序(procédure simplifiée du divorce accepté)。
法官在作出准予离婚的同时,对子女和财产进行临时处分。在调解庭作出决定的三个月内,起诉方可向对方提出离婚起诉。起诉书应注明离婚诉讼方式和对子女抚养权及财产处置的要求。若起诉方未提出起诉,应诉方可在三个月之后提出起诉。若双方在此后二年半中均未起诉,调解庭的临时处分决定即告失效。离婚的形式有以下几种:协议离婚(Divorce par consentement mutuel):双方就离婚方式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此种方式最为简单,双方可共同聘请一位律师办理手续。协议离婚的双方既无需说明离婚理由,也无需提供证据。同意离婚(Divorce accepté):签署同意离婚文件者只能选择此种方式。在此情况下,法官无需法庭辩论即宣判离婚,并对双方的其他诉求进行裁决。
如果无异议,双方还可共同要求法官加快审理速度。婚姻关系彻底破裂(Divorce pour altération du lien conjugal),法官不经法庭辩论即宣判离婚,并对其他诉求进行裁决。此种形式适用于分居两年以上的配偶。过错离婚(Divorce pour faute)。在夫妻都有正常收入的情况下,过错离婚仅是一种心理上的安慰,因为获胜方的实际利益即便不能说微不足道,也是少得可怜。婚内产业各占一半的原则不变。认为只要认定对方过错便可改变此原则的想法是错误的。以往的判例表明,只有在配偶一方无工作、另一方收入较高、子女住所选定无收入一方的情况下,无过错方才可能获得较高的补偿金。在提出起诉后,双方律师将起草诉状、整理证据,并将所有文件通过预备庭法官(JUGE DE MISE EN ETAT)交给对方律师。未提交的证据将不被法庭采信。被诉方在收到离婚诉状后,可选择其他离婚方式并提出反诉(demande reconventionnel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