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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评论 “学校怎能以貌取人呢?师风师德何在?”近日,有媒体报道称,3年前因大面积烧伤的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仁庄镇学生高龙鑫,今年初中毕业后被该县的石门中学录取。但就在他到该校报到后,因为相貌难看遭到学校劝退,无法继续完成学业,让这个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的学生受到了二次伤害。 据青田县石门中学校长吴丽军表示,之所以劝退高龙鑫,一方面是担心其特殊相貌会对其他同学和家长造成影响,另一方面是害怕给其自身造成心理压力。但从新闻来看,这样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脚。因为高龙鑫在烧伤之后,在来石门中学求学之前,已经在当地的仁庄中学学习多年。该校师生都反映,高龙鑫烧伤后回到学校,与同学们之间的交流没有障碍,心理很阳光,也很有礼貌,说话声音都比较洪亮。 退一步来说,即便高龙鑫相貌特别,自身压力大于常人,一些学生和家长对此反应比较大,也不应该是劝退了事。相反,学校更应该规劝那些对高龙鑫怀有敌意的学生和家长,这个可怜的孩子在遭遇冷眼后离开,会给他的心灵留下什么?在教育的天国里,对待特殊群体、弱者群体,应该是宽容的还是自私的?是应该予以爱心还是报以歧视?缺乏人文关怀、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能否培养出合格的公民? 突如其来的灾难,已经让高龙鑫的身体蒙受重创,石门中学的以貌取人无疑又让这个青春少年心灵再度受伤。这样的“开学第一课”是怎样一种令人羞赧的示范?虽说民办教育有其自主性和特殊性,但《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将民办教育定性为公益性事业。按照我国《教育法》,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如果学校仅仅因为学生相貌不佳就将其劝退,这种行径又何尝不“丑”呢? 两千多年前,孔子“有教无类”,开了我国第一所“民办学校”。当时,澹台灭明(子羽)到他那儿求学,孔夫子虽然嫌他长得丑,但也没拒绝他。后来,子羽学业有成,孔子还后怕地说“以貌取人,失之子羽”,埋怨自己差点看错人呢。
当然,也不光怪家长和学校,在如何对待特殊学生的问题上,整个社会都缺乏足够的宽容和关爱—“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成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这句教育学“圣经”《爱的教育》中文译者夏丏尊先生曾说过的话,在功利教育盛行的当下早已没有多少市场。比如在谈及高龙鑫的遭遇时,当地教育部门竟然显得很无奈,“目前,对于石门中学我们也没办法管太多。” 不过,我们似乎也用不着过分悲观。我们看到了石门中学残忍和决绝,也看到了温溪中学的热情与宽容以及爱。在得知高龙鑫的情况后,温溪中学校长项建微明确表示,很欢迎他去该校就读,并表示如果小龙鑫到他们学校就读,他们将尽力为其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而在网络上,绝大多数网友对此事表达了质疑与谴责。比如有网友表示,“难怪中国出不了霍金”、“学校什么时候成了外貌协会?”。 没有爱,没有宽容,就没有教育,就没有健全人格。 本文来源:华龙网-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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