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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华人朋友在开业或购买不动产财产时,都有一个资金运作问题。 如有位客人成立了公司后,用自己和合伙人多年的积蓄一次性全额付清15万欧元,买了一个外卖店的商业资产(fond de commerce)做生意。事后他来会计事务所要求提供会计服务。 听完他创业介绍后, 我们发觉他没有充分用好自己的钱财做生意。 笔者认为,这位客人其实不必动用自己的全部积蓄去买这家店的商业资产。首先,他可考虑借助银行的力量,向银行申请商业贷款,一般情况下,只要银行认为当事人买下的商业资产符合或者接近市场价格,自己只要首付20%-30%,并向银行提供一份详细合理的三年预算方案(business plan),银行一般会向当事人提供百分之七十到八十的银行贷款。假设,由于某种原因,银行不愿意向这位当事人提供买店的货款,当事人也不必急于一次性全额付清,可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即当事人可把这15万欧元,全部存放在银行的一个有利息回报特殊账户上,作为抵押金,同时要求银行全额贷给公司这15万欧元买商业资产,并与银行商定一个还清全部本金的年限。 当事人可要求开始只还银行的货款利息(crédit in fine),在商定的还款年限到期时,一次性 付清本金,这对当事人的好处是:公司支付给银行的利息可作为公司的开支入账,由此,减少了公司应付的所得税。而当事人抵押给银行15万欧元所产生的利息,全归当事人及合伙人的个人收入。如当时与银行商定10年后一次性还清本金。10年到期时,当事人存入银行的15万欧元,可能会增加到20万欧元,还清本金15万欧元,当事人多得了5万欧元。 为此,创业者或投资商,应充分用好手头的资金,依靠银行的作用,做好、做大生意。 法国捷顺会计事务所 电话: 01 49 37 22 14 传真: 01 49 37 10 21 地址 : 87-95 Avenue Victor Hugo, 93300,Aubervilliers F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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