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露花拿着一个小绒刷对着手中的小镜子专注地打理着她那张橡皮般的脸。
我四处寻找的那位空姐再也没有出现。
飞机在云海中穿行,嗡嗡的声音和微微的震动正好给人催眠。
在威士忌的诱导下,我睡着了,做梦了。
当然在高空中的梦和地平线上的梦一样——荒诞不经。
在梦中我和吴姐回到了我的老家陕北,我的亲人们都很高兴,纷纷夸我有出息。
吴姐说:她累了,不想再过喧哗的都市生活,只想和我一起住土窑洞,一起过几天安宁平淡的乡村生活。
我当然很高兴。
我们按照家乡的风俗吴姐穿着大红袄,骑着枣红马,敲锣打鼓,举行我们梦寐已久的婚礼。
忽然从天空传来一声长笑,接着便刮起了猛烈的黄风。
吴姐的枣红马连同她一起被风刮到了空中。
我拼命追赶哭喊,可是可恶的风把她越刮越远——
“水仙!水仙——
我猛然间被梦惊醒,原来自己还在飞机上,哦!又是一个噩梦,我的脸上已经布满了泪水。
从旁边递来一张白白的纸巾。
我以为是边露花,所以看都没看对方一眼,便随手接了过来使用。
我等待着:‘哦——!你流泪了。’或者是带着“哦”的其他对白。
结果什么声音也没有,紧接着又递来一张纸巾。
我有些纳闷了,怎么边露花忘记发出哦哦的娇声了?
真让人意外。
拭去眼泪,转头看时:原来是在哪见过的那位空姐。
再看时,边露花在我对面的位子上出现。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她和另一名男士的对白,依旧是那一套老生常谈:“喂!大哥!你说,我们能够同乘一架飞机算不算是一种缘分呢?”
“是呀!是呀!”
“哇!哦——!真看不出您也是一个相信缘分的人。哦——!太好了!哦——!”(又是看着‘天花板’)
“那,大哥,您在什么地方高就呀?”
“我是工程师。”
“哦——!工程师?不会是真的吧!哦——!太巧了,我最喜欢工程师耶!哦——!工程师!”
“你知道我最崇拜的职业是什么吗?”(一样的神采奕奕。)
“什么?”
“工程师呀!哦——!太好了,今天终于遇上一个知音了。哦——!我们喝酒吧!”
“好呀!小乖乖!我们喝个交杯吧!”
“嗯——!你好坏呀!”骚气逼人的样子。
看来她和那位一眼就看得出是戴了假发的仁兄正打的火热。
我们身后的那位小混血儿正在嘿哈嘿哈地闹搅着炼武术。
“先生!您做梦了?”那空姐看着我问。
“是的!做梦了。”我又揉了一下眼睛。
“一定是个很感人的梦。”
我点头。
“是为了水仙?水仙是?”她又问。
“是我妻子。”
“哦!她在香港吗?”
“不,她在大陆!她叫吴水仙,我们结婚已经二十多年了。”我想我的样子一定很真诚。
“你们一定很相爱吧!”
“是的,相爱!很相爱!非常相爱!”
“你们真幸福!”
“是的!很幸福!很幸福!”
“我还没结婚,真无法体验。那种真心相爱的感觉,真的很幸福吗?”
“只要是真心相爱,有时候伤害也是一种幸福。”
“是吗?还有那样的幸福?”
“有!经常有!也许,将来你也会有。”
她又问:“您经常在做梦时流泪吗?”
“是的!有些梦很感人。所以眼泪就会偷着流出来。”
“我也经常在做梦时流泪,不过我从小到大只会做同一个梦。这个反复重复的梦说白了只是个感觉。可不知怎么的,每次那个感觉出现时,我都会流泪。”
“感觉?”
“是的!是感觉,它的全部内容就是一个心形的戒指反复出现在眼前,然后便是左手无名指被吻的感觉,从严格意义上说也许这根本不算——
“嘿!哈!嘿!我是成×”身后的小男孩只是把手一挥,便“啪!”一下把空姐的帽子打落到了地上。
“哦!Sorry!Sorry!这孩子太调皮了,我帮您捡起来吧!”那位美国妈妈用并不流利的汉语给空姐道歉。
“没关系!没关系!我自己来!小孩子嘛!你儿子真可爱!”她一边俯下身去。
“谢谢”
她俯下身去捡帽子的那一刻,我被吓呆了。
小红点!她的额头有两颗小红点!
我的眼睛没放过令我全身颤动的小红点。
是的!太逼真了,大小,部位,分明就是我曾经画上去的小红点呀!
真没想到有生之年能够这么幸运地与我的小红点我的来生转世的水仙姐姐相遇。
我的心在发抖,全身也在发抖,太激动了,原来她没骗我。
果真有来生转世的事情发生。
我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她。
一秒钟也不舍得离开。
“先生!您没事吧!不舒服吗?”
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看着她,只是抖。
她有些诧异了。
反而也把她自己的身上看了几看又说:“先生!您真的没事吧!需要帮助吗?”
“不!没!你——我——你!——”我哆嗦着嘴唇,脸部的肌肉绷的紧紧的,拉也拉不动。
我只是呆傻地看着她额头上的小红点。
“哦!”她用手摸了一把她的红点说:“这个呀!妈咪说这叫胎痣,前一阵子我想取掉它,可妈咪听算命大师说我的所有贵气都在这两个豆豆上,所以就留着了。”
“是…是吗?不…取的好!不取的好。”
“你…你结婚了吗?”
“没有呀!我刚才告诉过您了!先生,我觉得您有点不对劲,您没事吧!”
“没…没,没事!一定是这些威…士忌闹的。”
“嗯!那您喝点咖啡吧!”她把桌上的咖啡端给我。
我抖抖擞擞地接了来。
“不过我有男朋友了!”
“是吗?”我的手一抖咖啡扑出了杯沿,有一些已经撒在了我的裤子上。
幸好她在专注地往下讲他男朋友的事,所以没有发现。
“他比我小两岁,是个学医的。”
‘也是学医的!’我默语。
“他可是个好人,上次我的皮夹子丢了,里面装了我的工资,还有些很重要的证件,我差点急死,以为一定找不着了。谁知过了几天他竟然主动找到我,并把皮夹子还给了我,里面的东西一样没少。我给他报酬他死活不要。结果我就请他宵夜,谁知他这人傻的可爱,连名字都傻傻的,嘻嘻!叫猫猫。”
‘又一个傻瓜?哦!老天为什么要重复同一个版本的拾金不昧的恋情呢?’我又默语。
“他告诉我,猫猫是他的外号。是因为在医校里,实验课时没人去抓实验鼠,他老实,所以每次同学们都会捉弄他下手,还给他取外号——猫猫,据说是像猫一样擅长捉老鼠的意思,听他这么说的时候,我觉得这个故事我以前在哪听过,所以感觉傻傻的他很亲切的。”
‘邪门了!看来上天在别的地方也经常安排同样剧情的悲剧,可恶的是竟然连故事的细节都这么如出一辙。’(我默语。)
“为什么不叫咪咪。”不知道怎么的,我的嘴失控般地说了这么一句。
“你说什么?咪咪,这个名字也好呀!”
“其实我是随便说的,‘猫猫’!‘咪咪’本来就是一回事!嘿嘿!”我皮笑肉不笑了一声。
“是啊!‘猫猫’!‘咪咪’一回事,反正都是傻子的名字,呵呵。”
她说“傻子”两个字的时候脸上流露出了无限的浪漫神情。我猜他们一定很相爱吧!
“您是搞艺术的吧!”她笑着问我。
“哦!你没猜对!我是做环保的。”
“我只是看您的胡子头发长,所以才这么以为的。通常搞艺术的才会留这么长的胡子和头发。”
“是的!大多数情况是这样的。不过我的是为了一个信念。”
“信念!什么样的信念需要留这么长的胡子和头发来诺守呢?”
“是一段——
我的话只说了一半,就听到机厢的广播里传出的声音:
“各位旅客大家好!香港国际机场到了,请您系好安全带,飞机就要着陆,飞机就要着陆。欢迎您再次乘坐7413班机。”(后缀一段英文翻译。)
“对不起!先生!我要回工作室了。”她慌慌地去了。
“可是我…我!这…你。红点……”我吞吐着,却什么也没说明白。
---------------------------------
亲爱的读者们!
或许很多人认为这部小说应该收场了!其实所有的人只是用常规的故事规律看待这部小说!而我要讲述的这个故事并不仅仅局限在常规的审美意识上!也许您可以放弃继续把可怕的"心牢"读下去!但是我想说的是:假如那样的话,您永远也不会明白什么叫姻缘,什么叫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