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操作将在您下回登录时自动记录您的这次国家选择。如需重新切换,可通过切换国家完成。
查看: 1807|回复: 19

[公司创业] 如果合伙人不顾情分执意撤股民怎么办?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2-25 13:5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街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华人街。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快速注册

x
如果合伙人,不顾朋友情谊,非得撤股,会有什么办法呢,法律上会有什么规定呢?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25 14: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是你朋友的权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25 14:02: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肯定你让他没有信心到继续合作下去了,撤股是他的权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25 15: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股东有权力撤股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25 15:19: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有个问题,俩人合伙开餐馆,如果甲方提出卖餐馆,价格合理的话,可以全部让给乙方,可是乙方不要,那就卖给别人吧,或
者让给甲方也可以,乙方价格抬得不合理,自己吃不起,给别人又不愿意,在这样情况下,法律可以强制解决吗?有街友知道吗?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2-25 16: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猪888 发表于 2012-2-25 14:00
那是你朋友的权利

首先我是看到朋友间发生类似的事情 所以咨询一下 另外 在合伙的过程中 其实是想撤股人看到餐馆刚开没生意 就很快动摇了当初开餐馆的决心 我倒是觉得属于逃避责任 初次之外没有什么其他直接原因 导致分股 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2-25 16: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jean-luc 发表于 2012-2-25 15:10
股东有权力撤股的。

股东有权利撤股 那请问 如果没有人接股份 那么法律会怎么处理呢 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2-25 16:25:13 | 显示全部楼层
ammex 发表于 2012-2-25 14:02
那肯定你让他没有信心到继续合作下去了,撤股是他的权利。

呵呵 这个我得给您说道说道了 其实是我朋友间发生的事情 不过所有的情况我也都看见了 应该准确的说是其中一个合伙人在公司刚刚开起 最困难的时候撒手而去的 换句话说也可以说是逃避或者不负责任 但是当然人家也有自己的权利去选择见效快发展好的项目再去投资啦 但是对于大家辛辛苦苦创建起的店 居然不试着努力努力就轻易放弃 另外 谁都知道饭店最开始是经营最惨淡的 这时不是选择共同努力而是选择离开 这未免····哎 有点釜底抽薪 或者雪上加霜的意思啊 谢谢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2-25 16:2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再回首 发表于 2012-2-25 15:19
我也有个问题,俩人合伙开餐馆,如果甲方提出卖餐馆,价格合理的话,可以全部让给乙方,可是乙方不要,那就 ...

呵呵 对不起老兄我也正想了解关于这方面的法律常识呢 实在无能为力 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25 19:01:06 | 显示全部楼层
fendou1987 发表于 2012-2-25 16:20
股东有权利撤股 那请问 如果没有人接股份 那么法律会怎么处理呢 谢谢

捐赠,转让,继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25 20:27: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店铺还没开门,或者刚刚开始就撤股,是不够意思,有赢利的店铺,让给对方没能力接受,让给我或者卖给别人,价格提的不合理,意思就是非拉着合伙人,知道自己无能力,又要面子。只能法律解决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25 20:59: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jean-luc 发表于 2012-2-25 19:01
捐赠,转让,继承

如果捐赠、转让,继承,也要谁愿意接受啊。
应该还要上法院来解决吧。
如果我到了非法律解决的时候,以最低价转让,半买半送。我实在太累了,不想纠缠下去。我的餐馆是有赢取的喔。包你一年回本,有兴趣者给我留言。或QQ号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2-26 18:4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再回首 发表于 2012-2-25 20:27
如果是店铺还没开门,或者刚刚开始就撤股,是不够意思,有赢利的店铺,让给对方没能力接受,让给我或者卖给 ...

谢谢 哥们这么快的回复 本来大家是因为同样的想法走到一起 既然坚持不下去 那也就好聚好散 真没必要非得走法律手段 闹得两败俱伤 我觉得还是试着交流沟通的好 你说呢哥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2-26 18:44:35 | 显示全部楼层
jean-luc 发表于 2012-2-25 19:01
捐赠,转让,继承

谢谢 谢谢哥们提醒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26 20:34: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希望好聚好散,我还想找个人跟他继续做下去呢,可是我们好心,为他着想,只有上天知道我的心啊,他把我当驴肝肺。当初贷款需要工资单上是做餐馆业,才可以有资格贷款,他反过来说我想做老板,做衣服的去开餐馆能贷款吗?度量再大的人,也受不了这无理的鸟语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华人街

法国公司:Sinocom sarl
地址:47 Rue de Turbigo,
75003 Paris,France
联系电话:(0033)-(0)144610523
意大利分公司:Sinocom Italia Srl
地址:Via Niccolini 29,
20154 Milano, Italia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扫描苹果APP

扫描安卓APP

QQ|Archiver|手机版|华人街 huarenjie.com

GMT+1, 2024-12-23 12:59 , Processed in 0.065745 second(s), Total 8, Slave 6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管理COOK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