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说。我儿子居留下个月过期。本想给我婆婆带出来,但是她的回复是没办法出来。(中国有事业)因为现在忙月。答应六月出来。说在我生孩子之前会出来的。(我现在怀二胎)所以这样的话,我儿子要么就是给公公带出来。但是他是4月初出来。因为他按了手印回国有段时间了,所以这次出来就是拿居留。最多呆一个星期。马上又要回去了。所以我儿子如果让他带出来的话。就是能保证换居留,但是就我现在这身孕,大肚子的。老公又要做工。顶个大肚子还要带我儿子,还要进货。就是怕吃不消。最起码还要熬到婆婆出来还要两个月。但是如果儿子等到6月跟婆婆出来,居留早就过期。所以我老公说,先把居留送进去,让公公把儿子证件带出来。到时候给拘留条让儿子跟婆婆出来。大家说可行吗。希望华人街万能的街友们给我出出主意呗。怎么样才是万全之策呢。先在此谢过。第一次注册发帖,希望大家给力回答一下。thank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