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特意为大家八一八腐国的相关制度,并且告诉大家需要找律师的时候要去哪找,以及找到律师后如何查询他们的资质,这样当大家碰到法律问题时,就不会找错地方,上当受骗啦。
毫无疑问,遇到了法律问题就要找律师帮忙,就像病了找大夫一样。可是在英国这个复杂的体系一下到底什么人能算是律师呢? lawyer ≠ 律师
首先要澄清的是,英式英语中的lawyer,并不表示律师的意思。更合理的翻译是“法律工作者”,也就是法律行业从业人员。某人说自己是英国的“lawyer”,这并不代表他一定就是我们传统印象中的那种律师。 英国律师的分类
严格意义上讲在英国律师有两种,就是“solicitor”,即律师、事务律师;“barrister”,即大律师、上庭律师,香港人习惯称为“大状”。“大状”在苏格兰地区称为“advocate”,而不是“barrister”。有的律师事务所也称为“solicitors”,也就是“一群律师”。如“XXX Solicitors”就是“XXX律师事务所/律师行”,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律师事务所都这么叫。“solicitor”一般负责为委托人处理绝大部分法律事务,包括听证会、上庭、谈判、起草协议/合同等。
而“barrister”是具备高等法院上庭权的律师。当然并不是说“solicitor”不能出庭,一般的法庭“solicitor”是可以出席的。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有一种经过认证的“solicitor”也是具备高等法院上庭权的,他们也被称为“solicitor advocate”。都能上庭,有什么区别呢?其实 “solicitor advocate”和“barrister”所隶属的监管机关不同,下文将会提到。
“Barrister”通常不属于任何律师事务所,只有少数的律师事务所会有“barrister”,而且他们一般并不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而是接受事务律师的委托,为事务律师的委托人出庭。大家一般需要的都是“solicitor”。
虽然同为“solicitor”,一般根据资历等条件的不同又分为trainee,assistant,associate,consultant,partner和member等职位,就像一个公司里有助理,经理,总监,董事一样。这些都指得是其在律师事务所里的职位。
Trainee指得是还在两年实习受训期内的实习律师,严格意义上讲,他们没有牌照,不能称为solicitor,不能独立给予法律建议。Trainee在实习期满后,取得牌照就会成为assistant,不过这时他们已经是真正的事务律师了。在经过数年锻炼后,assistant会晋升为associate,之后是senior associate,也就是高级律师。
有的律师事务所不会区分associate和senior associate,而是直接称为solicitor。对于想要自己成就一番事业的事务律师来说,他们会在积累一定经验后,自己成立律师事务所做老板,成为partner,即合伙人。Member通常是指一个规模比较大的事务所里的partner,类似于一般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有的律师事务所也会将优秀的associate晋升为partner或member。可以说,partner和member都是老板级别的。
除此之外,consultant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岗位,他们和assistant以及associate一样属于律师事务所雇员,但是他们和事务所是合作关系,通常也不领固定工资,而是和事务所按比例分享自己case的收入。很多有丰富经验,稳定客户群而又不想自己成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会选择成为consultant,来减低工作压力以及风险。经验的不同和职位的不同,直接影响到每一位律师的收费。这将在下文提到。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很特别的“lawyer”被称为“legal executive”,他们与以上的两种律师一样都可以接受委托人委托或者给予相应的法律意见。只是“legal executive”的领域更细化,而solicitors一经认证,按规定可以从事所有法律领域。“legal executive”一般只会在自己的专业范围内给予相应的意见,如commercial law等。他们的数量比较少,而且一般也在律师事务所工作,所以不用特别留意。只是如果在找到律师事务所的时候,被分配了一位“legal executive”,请不要大惊小怪,他们也是有牌照的哦。
以上这些人各自都有自己不同的认证机构。而英格兰和威尔士、苏格兰、北爱尔兰又分别由自己的相关机构。下边就是相关机构介绍及网址。
1. 大律师公会(The General Council of the Bar),负责管理英格兰及威尔士的barristers。
2. 英格兰及威尔士律师协会(The Law Society of England and Wales),负责管理英格兰及威尔士的solicitors。
3. Legal Executives协会(The Institute of Legal Executives),负责管理Legal Executives。
4. 苏格兰上庭律师公会(The Faculty of Advocates),负责管理苏格兰的advocates。
5. 苏格兰律师协会(The Law Society of Scotland),负责管理苏格兰的solicitors。
6. 北爱尔兰大律师公会(The General Council of the Bar of Northern Ireland),负责管理北爱尔兰的barristers。
7. 北爱尔兰律师协会(The Law Society of Northern Ireland,负责管理北爱尔兰的solicitors)。
另外还有一个独立的监督机构Solicitors Regulation Authority,简称SRA(律师监管局)。这个网站可以查到一个律师是不是有被投诉的记录等等。